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沙家浜》版权起纠纷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2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4月30日讯(记者关瑛)根据沪剧《芦荡火种》改编的红色经典电视剧《沙家浜》4月27日在齐鲁电视台首播后,目前已在全国多家电视台陆续播出。就在《沙家浜》得到观众首肯的同时,该剧却引起了一场版权之争。

  记者获悉,近日包括齐鲁电视台在内的多家电视台接到了沪剧《芦荡火种》著作权人之一文牧的家属委托律师寄来的一封名为《文牧先生法定继承人授权律师声明》。该声明
中称,上海沪剧院和文牧先生是沪剧《芦荡火种》著作权人,文牧先生的著作权现由其法定继承人共享。电视剧《沙家浜》的改编未获得《芦荡火种》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因此,他们要追究该电视剧责任人的侵权责任,同时也将追究播出机构共同侵权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电视剧开拍不久,由于原作者文牧家属的反对,电视剧《沙家浜》曾差点遭遇停拍的命运。但是经过剧组与文牧家属的沟通,电视剧沙家浜的拍摄得以顺利进行,文牧曾经工作过的上海沪剧院院长茅善玉的名字也出现在电视剧制片人的名单上。今年4月,《沙家浜》顺利通过了国家广电总局的审查,并在多家电视台播出。

  对于《沙家浜》的版权纠纷问题,记者采访了齐鲁电视台总编室主任胡韶红女士,她说:“我们之所以引进并播出该剧,是为了弘扬主旋律,让观众朋友特别是年轻一代人不要忘记那段峥嵘岁月,同时也向建党八十五周年献礼。《沙家浜》版权之争以前也有耳闻,但是作为电视节目的播出机构,只要国家广电总局审查通过的电视剧,我们就可以播出了。文牧家属和剧组的纠纷属于著作权的纠纷,与播出机构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会委托电视剧制片方与他们沟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