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字如晤
木木博客
胳膊和腿的不必要动作,会使宇宙中的熵不断增高。
所以:“诸位,请多躺躺,当心热死。”
上午忽然忙起来,导致中午的时候,左手五根手指,已经被咬秃了四根之多。
隔壁那位好心的、渊博的、对精神病学颇有心得的同事,不吝地指教我说:在“异常心理表现”这一章中,咬指甲,它原来是和吸毒、吸烟、嗜酒、迷信以及洁癖并列,出现在“不良嗜好”这一节的。
YES,我爱整洁且难免过头;NO,我不吸毒;YES,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偶尔吸烟;NO,我仅仅在工作、组织,或者革命需要的时候才喝酒;NO,我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虽然偶尔为此感到悲哀。
YES,我爱咬指甲,虽然我有一整套一整套剪指甲的科学仪器。
教科书规定的人生六大不良嗜好,我仅仅,只是,ONLY,占了两个半,不免令人深深怀疑这人生它的趣味性。
在咬指甲的白痴爱好之外,我在另外两个领域,也体现出了白痴的天分:记电话号码和车牌号。前面这个天分我很ENJOY。比如跟人翻脸,可以立刻把电话号码删掉,由于一般的电话号码是我这个人脑根本记不住的,结果就是大致上在这人自辩或表示我要见我的律师之前,我就作结案陈词了。不记车牌的爱好,是导致某天走在路上,我们家大佬从我身边经过,我看了一眼也没反应,然后该大佬只好巴巴地把车停在前面,等我慢吞吞地走过去时,摇下车窗,说:“嗨,亲爱的猪头”。
关于白痴,美国媒体征求伊拉克人民意见,一位当地居民代表说,我喜欢布什,因为——一个你了解的蠢才,好过一个你所不了解的聪明人。
伊拉克人民随便拉出来一个,怎么都这么智慧。这意见翻译成我们家趣味英语,大概就是thedamonnextdoorisbetterthantheangelfromsecondfloor。
某位读者女生在新近发现自己是一头LES之后,去信萨维奇老师询问如何找到一个正常的,正派的,爱卫生的,志同道合的……女同学做爱人。因为伊讨厌酒吧里找到的女酒鬼,不能忍受学校里女同性恋俱乐部毫无个人隐私,并害怕网上找到的是一个psycho。然而萨老师显然已经开始抓狂了,回信草草地告诉该困惑女生drunks,gossips,以及psychos(简称DGP),是你从单身走向不单身状态的反复试探不断约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后萨老师又开始谈美国总统。
中午吃饭的时候,遇见两位女同学,很敏锐地感觉到是LES。那位很男仔的姐姐瞄了我一眼,我赶紧在心里说姐姐你都唔系我中意嘅个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