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之源
□游利华
从小就穿制服,几乎是个装在制服里的人;加之叛逆,总要想方设法地改小裤脚或是翻卷长袖,老师就说,穿校服有啥不好?不用把脑子费在衣服上,可以专心学习,想事。
照老师们的逻辑,那东汉时的狂人刘伶一定是最会“想事”的人。他平时不修边幅,常常喝醉了,脱光了衣服躺在地上,嘴里说着胡话:屋宇就是我的衣服,你们怎么到我裤子里来了?
衣服是一个人的面子,比如中世纪的欧洲贵族,衣服代表着他们的品位、金钱、甚至权势,上次英国王妃卡米拉因出席一个悼念活动,无意中穿了红色套裙,立即被美国媒体不屑地攻击。
卡米拉的裙子,必然是特别订做,根据其自身气质与身材,价值不菲。凡人如我辈,要想表现自己的品位、金钱、甚至个性,惟有自力更生,长出一对火眼金睛,学会在浩若烟海的衣服堆里淘宝。
在淘衣服这一点上,于女人,不异于在沙里淘出金子。淘衣服,渐渐取代了过去女人们自己缝制衣服的地位。那时最精明的女人,是自己设计服装款式,然后与裁缝商量,像卡米拉一样,做出最贴合自己的独一无二的衣服来。
一个女人说,她最高兴的事就是淘出一件绝版的衣服,那真比中了彩还要高兴。
对于她来说,跟“中彩”相反的、世上最恐怖的事,就是有人和她撞衫。
想必此女是属于打死也不愿穿制服的那一类。宁愿穿乞丐装,也不要最美丽的制服。那淘出的衣服,有她的个性、看法,她甚至会以为,那衣服,就是另一个自己——一衫不容二女,在这世上,怎么可以允许另一个“自己”存在?
只觉得她累,把心思时间都花在了衣服上,要是我,定把那些时间用于看书、写字或是听音乐、看电影,然后在阳光晴好的周末,穿一件专卖店里捡来的T恤搭配蓝色牛仔裤,去公园放风筝。路上,最好还能撞上一个穿一样衣服的人,我会昂起头,跟她比身材,实在比不过,就跟她比气质。“腹有诗书气自华”,打小我就听滥了这句话,起码那些诗词字句能让我表情放松、动作轻缓。
好吃不过茶泡饭,好看不过素打扮。奇装异服是一个噱头,仿佛那些叫嚣的摇滚乐,痛苦啊,觉悟啊,真正温暖人心、打动人心,还不如空山里一阵悠扬的鸟鸣。
(插图:汤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