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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南平:“老品牌”“老字号”改制当慎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1:51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杨宁舒

  “目前我省国有企业的国有股份转让工作搞得轰轰烈烈,但是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是,一些蕴含历史文化底蕴的老企业、老字号,如马迭尔、秋林、哈一百、老都一处、华梅西餐厅等,无论是作为企业法人主体,还是作为财产客体,都具有无庸置疑的特殊性,改制应当慎之又慎。”在日前召开的保护哈尔滨历史文化品牌座谈会上,作为来宾中惟一的
法律专家,省社科院俄罗斯法律研究咨询中心专家朱南平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专家的关注。

  朱南平说:“以马迭尔集团为例,作为企业法人主体,它与改革开放后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各类公司主体不同,它的创建和百年存续,与哈尔滨的历史和社会生活紧密相连。作为财产客体,它不同于一般企业的财产综合体,如作为马迭尔不动产部分的建筑物,是哈尔滨的一类保护建筑,作为被保护的客体已经成为一种公共物,因而具有了公权标的性质,涉及到了包括国家和全体市民在内的公共利益,成为公法保护的对象。而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是私法行为,在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放在第二位。”

  朱南平介绍,老字号国企整个资产中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部分,无形资产通常是

知识产权的标的物。例如马迭尔的无形资产部分,已经超出了现行经济学和法学的评估标准所涵盖的范围。“马迭尔”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商业上的价值,它本身包含的特有的传统、风格、生活方式上的启示,被誉为“东方巴黎”的城市地域文化的特征等,都使哈尔滨区别于其它城市,并将在哈尔滨城市和区域文化的发展及国际化上进一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就是说,马迭尔所包含的社会历史文化价值无法用通常的经济学和法学的评估方法来测算,对其资源的评估,应该考虑社会、历史、文化,甚至包括政治和外交的价值因素等方面。而目前,我省对包括马迭尔在内的国有老企业、老字号的无形资产即所谓知识财产的评估尚未明确,他们作为一个财产的整体价值并没有得到全面而科学的评估认定。在这种情况下,转让股份处置财产权难免草率。

  朱南平建议,国资委在处理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问题上,要特别注意每个具体法人主体和财产客体的特殊性,区别对待,避免因为一刀切而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历史文化品牌价值的贬值和流失。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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