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三国》开展无底价竞标 虽然有出版社不满苛刻条款 但35家已对该书表示意向
易中天招标 “霸王”也火爆
书稿提供方表示 具体条款在竞标完成后与出版社共同拟定 作者在竞标前不表态
本报讯 (记者 郝洪捷)易中天《品三国》书稿已经面向全国出版社无底价拍卖,虽然不少出版社反映该合同有“霸王条款”之嫌,但竞标仍然火爆,目前已有35家出版社对该书表示了意向。
出版社方:
苛刻犹如霸王条款
据了解,近日,当这些出版社收到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寄去的标书后,对苛刻的条款产生了“霸王条款”的感觉。
“图书出版合同历来都是由出版社和作者共同起草、拟定,由于此次采取竞标,连出版合同的拟定者也变成了单方面的。”一位参与竞标的出版社负责人说。据了解,此次出版社要参加竞标,前提条件是必须默认由甲方(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乙方(易中天)拟定的合同。
记者还了解到,该合同第六条规定:“甲方应于丙方付清全部首批款项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作品的齐、清、定稿交付丙方”,这就意味着出版社必须在付清部分钱款后方能看到书稿。上海一家出版社发出疑问:“万一出版社对稿件不满意怎么办?为何合同中没有就作者的义务和责任做任何的注明?”
此外,合同第九条还规定,作品的书名、封面设计必须包括如下内容:无论首印和重印,每册图书均须配备乙方提供的节目光盘一张,该光盘由乙方负责制作,丙方支付制作费用0.95元/张。北京一家参与竞标的出版社说,为什么销售图书还一定要搭卖VCD光盘,附赠光盘肯定会增加成本,而这个增加的成本只能转嫁到读者身上。
书稿提供方:
竞标完后才有正式条款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音像部负责人任海平解释说,我们无底价竞标已经降低门槛,怎么会苛刻呢?而且这个合同只是草签的合同,还不是正式协议,5月22日产生正式竞标结果后,肯定会三方坐下来签一个正式条款,一切都可以再拟定。
对于在书中附赠VCD光盘一事,任海平说:“之所以加光盘,我们是从保护出版社出发,使它区别于盗版书。如果有出版社因为增加了光盘而不来竞标了,那是他们的选择。”
针对标书中的“霸王条款”,该书作者易中天说,大家认为的所谓的“霸王条款”,是操作上没有把话说清楚,但肯定丝毫没有“霸王”的意思和初衷。但对于具体条款的设立,易中天表示,在5月22日正式竞标前他不会对此发表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