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把郭敬明的书撤柜!”“《梦里花落知多少》只剩下一本了……”“那也要撤柜!”这是昨天发生在杭州某书店里的对话。
马拉松长跑了两年多以后,郭敬明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剽窃一案终于有了
终审结果,5月22日,北京市高院判决认定,《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对这个结果,春风文艺出版社社长韩忠良深感遗憾。郭敬明的手机则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当初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天涯论坛曾有网友发起活动,反对郭敬明抄袭及他对待抄袭的态度。
说法
“《圈里圈外》发表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前。郭敬明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作品《梦》中剽窃了原告作品《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原告作品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原告作品相同或者相似,造成《梦》与《圈》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这是2004年12月北京市一中院对本案审理的意见。此次终审,北京市高院维持了这个结果认定。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陆君秀律师曾专门研究过“著作权法”,她认为,很难从文字数量上界定是否抄袭,“著作权法”里没有规定,抄多少个字就算剽窃,而且具体的个案要具体分析。而说到作者的独创性,如果他只是一个灵感,一个想法,还没有形成作品,那么这种创意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创意只有在成为作品之后才谈得上著作权。庄羽的“独创性的人物关系”属于创意,并且形成作品在先,所以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再用这一创意就算抄袭。
链接
《达·芬奇密码》为什么不涉嫌侵权
《达·芬奇密码》涉嫌侵权,起因是因为《圣血与圣杯》的作者认为丹·布朗作品中的构想“耶稣有后裔,结婚并生有一女,其血脉千百年来绵延不绝并一直受到圣殿骑士等秘密团体的保护”,是他首先提出的。但是,《达·芬奇密码》的出版商兰多姆出版公司(兰登书屋)的律师约翰·鲍德温在法庭陈述中表示,原告所提的构想属于一般性的想法,不受版权保护,而且原告迈克尔·贝金特和理查德·莱在非小说类著作《圣血和圣杯》中提出的想法也并非他们原创。今年4月初,该案宣判,《达·芬奇密码》涉嫌侵权说法不成立。伦敦高等法院的法官皮特·史密斯在法庭上说,布朗的《达·芬奇密码》确实有少部分内容“复制”了1982年出版的《圣血和圣杯》,但“复制”的数量并没有达到对《圣血和圣杯》著作权侵犯的程度:“即使是‘复制’了《圣血和圣杯》的中心议题,它也只是很浅层次地‘提取’,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版权法还是相当尊重的。”(见习记者吴晓燕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