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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花落知多少》终审被判抄袭 郭敬明赔钱还要道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7:58 大众网-生活日报

  本报讯前天上午,长约两年半的“庄羽状告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圈里圈外》”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郭敬明抄袭成立;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21万元人民币,并被要求二者登报公开道歉;北京图书大厦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销售。

  庄羽对记者讲述了该案相关情况:2003年11月16日,当时就职于《东方周刊》的庄
羽得知2003年11月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庄羽2003年初业已出版的《圈里圈外》有诸多雷同。2003年12月下旬,庄羽正式递交诉状,状告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2004年12月3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一审判决,称抄袭成立;但由于法院未支持被告支付原告1万元精神抚恤金的请求,同时,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双方均提起上诉。

  前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行为成立。

  (北青)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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