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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道歉郭敬明还没想好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距5月22日“郭敬明抄袭案”终审宣判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方面却未有丝毫动静,既没登报公开道歉,也没交付21万的赔偿金。昨天,记者拨通了郭敬明的电话,郭敬明向记者表示,下一步怎么做,究竟什么时候道歉,“都还没有想好”。而据春风文艺出版社传出的消息,代理律师正在商议申诉事宜。

  郭敬明:不表态不道歉

  “郭敬明抄袭案”上周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被告必须在终审判决后的15天内履行判决内容。现在,期限已经过半,郭敬明本人既不表态,也不道歉,令人费解。官司终结之后,郭敬明拒绝了一切媒体采访,可记者昨天意外拨通了郭敬明的手机。

  电话那头郭敬明的声音显得有些无精打采。“我还没看过判决书,对听说的判决结果有些无奈,至于下一步怎么做,究竟什么时候道歉都没想好。”对于“抄袭”之说,郭敬明表现出一贯的谨慎,他承认在写《梦里花落之多少》前看过《圈里圈外》,但在创作时也仅是“受了一些影响”而已。

  郭敬明的经纪人杨柳对此同样不愿多谈,只是表示,律师正在“根据判决结果商量方案”。当记者追问:“这是否意味着郭敬明已接受了判决结果?”杨柳立即坚决反驳:“郭敬明从没有说过要接受这个判决!”

  出版社:正在商讨申诉

  春风文艺出版社这次是第二被告,该社将与郭敬明共同承担赔偿和道歉责任。出版社的一位编辑透露,判决书下达之后他们感到“很委屈、不服气”,所以会要求法院复议。耐人寻味的是,该出版社表示,其律师至今未看到判决通知书,也没和郭敬明取得联系,但申诉具体事项已在商讨之中。

  庄羽:道歉就这么难?

  这一个星期,原告庄羽过得很平静,她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在等待郭敬明方面的致歉。“我会耐心等待,直到15天期限结束。”如果期限已过,而郭敬明仍然没有反应该怎么办?庄羽的律师邢凤华告诉记者,届时他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由北京一中院将判决结果刊登在媒体上,拍卖被告房产或扣划被告账号。

  □事件回放

  2006年5月22日,北京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成立,要求其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赔偿庄羽精神损失费1万元;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被告要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

  □各方反应

  承认抄袭会自毁前程

  与别的被告据理力争不同,郭敬明在宣判后的沉默态度引人注意。是自知理亏?还是另有隐情?记者就此采访了郭敬明的好友和出版界人士。

  “如果郭敬明一旦承认抄袭,那这就成了他写作生涯的一个劣迹,可能会对他今后的创作道路产生影响。”著名出版人赵先生向记者表示,“抄袭案”的宣判虽然不会影响铁杆粉丝对郭敬明的支持,但在出版界内,今后再出郭敬明的书,出版社恐怕会格外小心,“毕竟被法院勒令销毁全部图书,这对出版社来说是一个巨大损失。”

  而前不久因《青春散场:挚爱郭敬明》一书与郭敬明闹翻的前好友一草则表示,郭敬明选择沉默在情理之中,“郭敬明的性格是很谨慎的,对于这么一件关系到前途的事件,他表态肯定更加谨慎,这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据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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