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恨相依
吴淡如专栏
这世界上存在着某些人,性好渔色,胃口好得不得了,什么都吃,而且吃相难看,吃法不择手段。
台湾有一位军官,只因为替他同单位某个通讯兵接了电话,和他的女朋友聊了几句之后,与该通讯兵女友留下MSN连络,在和该女子聊天时,利用了女孩思念军中男友的心情,竟然跟她说,我有特权,随时可以让你来会客。
未经世事的女孩信以为真。和男友的长官约第二天早上见面,还要男友长官别告诉男朋友,因为她想给他一个惊喜!她出发前,给军中男友发了个简讯,要他等待“惊喜”!没想到,男友等到的竟是惊吓。
她被推到桥下,第二天,才被一位早起做运动的妇人发现。
警方根据她的MSN纪录和行动通联纪录,找到了涉嫌最重的军官。该军官在审问后承认犯行。说是两人一言不合,女孩在他失恋后还刺激他,他才一时气愤失手将女孩丢到桥下。
女孩就这样摔死了。可怜一片痴心,她只是想要多见男友一面!
真实状况未必像嫌犯所说的那么简单,几位记者朋友看了这个案件,不约而同都有了类似的看法:“应该是求欢不成,而女孩威胁他,要跟他的长官说,他才想要杀人灭口吧。”
这位军官居心叵测,手法残暴,但一点也不聪明,他以为只要把女孩丢到荒郊、杀掉了自己的MSN纪录和行动电话的通讯纪录就没事,事实上所有的科技通讯设备,都是走过必留痕迹,铁证如山。
被我列为“最没品的色鬼”,要有如下的特征:
一、什么都吃,不分亲疏远近,也不管他人意愿。
二、利用职权为猎艳的利器。
三、吃不到就恼羞成怒。
这个凶杀案也说明了,现在的网络之狼,比以前在马路上伺机犯行的XX之狼多得多,习性凶狠更不遑多让。就算是朋友的朋友,要相约出门也得小心为妙,别以为“他认识我的朋友”一定不敢怎样。色鬼的犯案智商常常低得超乎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