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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陈红夫妇能代言“东方情人节”吗?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5:39 深圳晚报

  调查话题:

  日前,江苏电视台要搞一个所谓“七夕东方情人节”的活动,拟邀请陈凯歌、陈红夫妇做该活动的代言人。该消息在网络盛传后,立刻引来众多网友的质疑。对此事件,你怎么看?

  调查结果:

  1.坚决反对占92%;

  2.认为主办方在炒作占5%;

  3.认为无所谓占3%。

  调查分析:

  本报记者裴军运

  该消息在网上传开后,截止发稿时,已经引发1155条网友留言。

  对此坚决反对的网友占92%。有网友言辞激烈地表示:“东方情人节是一个神圣的名词,一提起它就会让人想到牛郎织女、白素贞许仙等神仙眷侣。而陈凯歌夫妇近年来在《无极》公映前后的一系列作秀,担当不起如此崇高的称号。”也有网友表示:陈凯歌夫妇已加入外国国籍,他们不再是中国公民,因此不适合做“东方情人”的代言人。还有一种声音认为,陈凯歌属于再婚人士,担任“东方情人节”的代言人不太适合。

  认为是主办方炒作的网友占5%。有网友表示:也许我们都被蒙蔽了,这极有可能是某些人的恶搞,故意把正处于话题人物的陈凯歌夫妇推出来,引发大家的议论,以达到宣传节日的目的。

  对此抱无所谓态度的网友占3%。有网友表示:谁来代言无所谓,但陈凯歌夫妇并没有错,大家不能因为不喜欢《无极》,就对陈凯歌夫妇所做的一切都反对。

  作为“东方情人节”的代言人,只要他们的婚姻是和谐美满的,公众形象是健康向上的,都可以代言。如果陈凯歌、陈红夫妇真的符合这样的条件,那又有何不可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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