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案判决生效
本报讯(记者张伟强)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案近日判决生效,但因郭敬明拒不道歉,致使此案不能最后了结。
2003年12月,女作家庄羽诉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她的《圈里圈外
》。今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21万元,停止出版销售《梦》一书,郭敬明与出版社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终审判决后,郭敬明和出版方将21万元赔偿给了庄羽,但至今未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道歉文字。郭敬明在他的博客上说:“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但我不会道歉!”
庄羽针对郭敬明的“不道歉”说:“如果他尊重法律的话,就应该道歉!”她透露,她将与律师沟通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措施。一位读者认为,郭敬明拒不道歉是很愚蠢的,这将使《梦》案尘埃又起,后果难料,对他的名声更加不利。一位网友认为,郭敬明公开道歉是法院判决的一部分,是不允许挑三拣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不少读者和网友劝告郭敬明:还是赶快公开道歉,早点从这场麻烦中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