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8日专电(周玮李鹏)正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暨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学术讨论会上,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原则。
这十项原则是:
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形化”原则。即通过收藏、录音录像及口述记录等方式将它们保存下来。
二是以人为本原则。将保护身怀绝技的艺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
三是整体保护原则。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空间实施整体保护。
四是活态保护原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营造出一个更宽松、更适合其成长的生态环境。
五是民间事民间办原则。民众是遗产的主人,应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政府至多只能是个“管家”。
六是原真性保护原则。建立传统文化“基因库”,将那些优秀的、具有原生态特点的文化遗产保存下来,为未来新文化的创造保留更多的种源。
七是保护文化多样性原则。由56个民族创造的多元文化是我们新文化创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八是精品保护原则。要将文化与文化遗产区分开来,严格文化遗产的入选标准,对文化遗产实施分级管理。
九是濒危性保护原则。通过临时性指定制度的建立,对濒危遗产实施紧急抢救。
十是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在保护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有限度的可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