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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姗姗来迟的这一天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9:46 南方都市报

  中国文化遗产

  2001年,昆曲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而为世人所熟知。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在日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进行了近60年。

  今年6月10日,是我国首个“文化遗产日”。去年1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将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一年一次的“文化遗产日”。这个日子产生的背景、内容和意义是什么?目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如何?它们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应该说,我们国家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一贯是重视的。”原国家文物局局长、中国博物馆协会理事长张文彬说:“文化遗产保护是伴随着国家发展一路走来的,文化遗产日是到了今天自然的产物。”

  张文彬介绍说,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国家就设立了文物局,归文化部管,负责国家文物保护。“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已经提出要在基本建设中保护文物,同时也确定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到了50年代末,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革命博物馆和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都相继建成。毛泽东在1958年视察安徽博物馆的时候,提出每个省都要有这样的博物馆,于是就开始建立省级博物馆。”

  张文彬说,实际上从建国之初国家就一直到让民众认识自己的历史是很重要的事情:“只是众所周知,‘文革’十年文化遗产被破坏得相当严重,遗产保护的进程也基本上停滞。不过在动乱中原来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除了孔庙等少数地方之外,还是得到了保全,中央颁发的这个称号成为文物的‘护身符’,免受红卫兵的摧残。这一点上我们文物工作者特别感激中央。”

  改革开放至今的二十多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遗产保护被越来越重视起来。“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各省、各市,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是空前的。每年光是中央一级文物保护的日常项目,投入就将近3个亿,还不包括专项经费。”张文彬说:“从政府到民众,包括社会各界、媒体舆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每年的十大考古新发现的评选、‘申遗’活动、‘博物馆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都是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所进行的工作。”

  尽管如此,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们认为,还是应该有一个专门属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节日。“实际上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日渐加快,对文化遗产的破坏还是相当严重,有很多几乎是制止不了的,这时候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还是很重要。”张文彬说:“专家们向中央提出设立这么一个节日的必要性,受到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终于出台了这项政策。”

  在国务院办公厅去年12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对“文化遗产日”的内容、任务、目的和意义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我国的“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方面。《通知》对两者的具体范围划定如下: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对于这两者的划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吕舟解释说:“从国际的角度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依据的是两个不同的国际公约。第一个公约是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二个公约是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我国一直以来进行的文物发掘、古建筑保护、博物馆建设等文物保护工作,主要属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而近年来兴起的对口传文学、民间艺术、民俗礼仪等方面的重视和抢救,则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

  今年的“文化遗产日”以纪念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为主题。“重走梁思成古建之路——四川行”被国家文物局列为迎接首个“文化遗产日”的第一个大型活动。很多与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相关的展览、研讨、演出活动也在这一时间在北京举行。除此之外,全国各地也举行相关活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

  “这样一个文化遗产日,对提高全民族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肯定会有积极的作用。”张文彬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短暂的热点,漫长的保护

  2001年,昆曲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而为世人所熟知。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开始有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行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两年来,各级政府更是掀起评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运动。很多省、市甚至县都评选出本地区的非物名录。首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更是在激烈的评选过程之后,于近日公布于众。

  尽管近年来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被炒得沸沸扬扬,但中山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认为,中国的“非物”保护是严重滞后的:“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从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到现在的热炒,也不过五年时间。而我们的邻国日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进行了近60年。”

  康保成说:“1945年日本战败一片废墟,但到1950年他们就提出了‘无形文化财’这么一个保护理念,就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我们是在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20多年的现在才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并开始行动。”康保成认为,在这样保护意识滞后的情况下,对这一问题的热炒是有相当积极意义的。“特别是首批国家级保护名录的公示和公布,引起新一轮的热潮,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是应该肯定的。”

  康保成作了统计,在518项名录里,少数民族占了150多项,同时包括少量道教音乐、佛教音乐、傩戏傩舞等宗教色彩的项目:“名录对民族、宗教文化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值得肯定;同时我相信名录的确立对学校文科教育经典化、凝固化的局面将有冲击作用,可能有更多民间艺术文化进入学校课堂。这都是这一名录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康保成也指出名录存在分类不当、定义不当、地区分布失衡等问题。

  同时,康保成认为,在确定名录之后,尽早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最要紧:“现在很多地方都把‘上名录’当成一种荣耀和政绩体现,但上了名录之后该做什么,似乎考虑的人不多。我认为,国家和各省都应该建立评估体系,对上名录的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做得不好的要警告、公示甚至摘牌,就是建立一套问责制,对上了名录又做得不好的单位要追究责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备受关注,不少地方争着要上名录。但接下来的路才是很漫长,甚至是筚路蓝缕。”康保成说。

  活态保护路在何方?

  康保成所说的“筚路蓝缕”,主要指的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困难:“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是口传的,比起典籍、文物等有形遗产更难保护。它是靠人用口头和形体教授、传播的。很多绝活只有一两个老艺人会,老艺人去世了,就失传了。”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活态”的形式存在、传承,是目前非物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

  冯锦强是佛山木板年画的惟一传人。佛山木板年画此次也进入国家级518项目录中。尽管声名在外,但冯锦强依然面临如何传承、发扬佛山木版年画的严峻问题。“1998年,冯氏世家木版年画作坊复业,从事木版年画创作就是我父亲冯炳棠和我两个人。”冯锦强告诉记者,依靠卖木版年画过活,这几年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父亲已经是七十多岁的人,做年画精力已大不如前,而他自己忙于生计,并没有太多的精力从事木板年画的制作:“木版年画的制作程序特别复杂,还是需要多些精力学习。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做年画,是想办法让木版年画生存下来。”

  关于发扬木版年画,冯锦强有一套自己的完整想法——通过商品开发的手段让木版年画“活”下来,他打算从廉价的旅游、日用品市场和昂贵的收藏品市场同步入手开发木版年画的经济价值。他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在佛山建立一个专门的木版年画创作坊或者博物馆,培养一批人专门制作木版年画,既是向游客展示木版年画的创作过程,做出来的成品也可以卖。

  冯锦强坦言不怕别人认为自己想赚钱:“这是一项艺术,但是艺术家也要吃饭。木版年画几年前就受佛山政府的重视,媒体也一直很关注,但我认为还是要靠自己发展才能生存下来。只等着别人扶持、给钱,是死路一条。”他也不认为商业开发会使艺术变味:“只要我能把市场做起来,我会设立两套人马,一套负责商业制作创造效益,另一套负责艺术创作发扬真正的木版年画技艺,用赚来的钱养艺术,用艺术的品牌进一步赚钱,这样才是木版年画生存的最好道路。”

  冯锦强这套想法和理念早在几年前就开始产生、完善,目前他的想法有一部分得到了实现:“我们的旅游都卖得不错,上个月禅城区政府还向我们订购了十多万元的木版年画礼品。这是令人欣喜的成绩。”不过他的大部分想法到现在为止都没办法实现。

  而另一方面,佛山政府对木版年画的保护却是另有做法:按照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要求,首先把木版年画的历史、沿革等问题弄清楚,通过搜集资料、搜集具体的年画作品、深入民间采访当事人,掌握更多第一手资料。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举办博物馆展览,把佛山木版年画的文物收集起来集中对社会展示。去年11月,“佛山木版年画”专题展在佛山市博物馆展出,展出年画179件。最近,“佛山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在佛山的飞鸿天地举行,木版年画也作为参展项目之一,冯炳棠现场为观众演示年画制作过程。佛山民间艺术家协会梁诗裕认为,政府对木版年画的保护力度不能算小,也有相当的投入,但在冯锦强看来,这些做法只是把木版年画在博物馆里养起来:“但是博物馆里的木版年画是没有活路的。”冯锦强说。

  三种保护形式

  怎么样的道路才能让民间艺术“活”着?这个问题困扰着佛山木版年画的生存,也同样困扰其他很多寻求生存之道的民间艺人。对于这个问题,也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早有一系列成果的台湾,其经验值得借鉴。

  台湾大学教授、戏剧研究专家曾永义告诉记者,目前在台湾,有三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第一种是建立博物馆。在省、市、县建立不同级别的文化博物馆,将一些在现今的社会已经无法存活下去的艺术形式在博物馆里‘养’起来,在经济上解决它们存活的问题,并且提供场地、条件给它们展示。人们可以在这些博物馆里看到各种传统艺术的表演,以这样的方式保护濒临灭绝的艺术。第二种是对那些有能力在现时生存的艺术形式和艺术家,要鼓励和支持。这些艺术家往往通过改良,吸收时代的因素,既保持了传统的艺术形式,又加入很多现代人喜欢的东西,所以在市场上还能生存和发展。比如白先勇先生的青春版《牡丹亭》就是一个例子。第三种是对于一些具有先锋气质的艺术家,敢于在传统艺术上进行一些激进的改革。这经常会引起‘保守派’们的激烈反对。但往往就是先锋派能发展出新的成功路子。”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仅5000人

  我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很长一段时间内主要表现在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早在解放军解放北平的时候,就请梁思成先生作为文化代表,画定了北平城内文物、古建筑分布图,避免这些国宝被军队误伤。”张文彬说。

  吕舟说:“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两部分。可移动是指博物馆当中文物的保护,不可移动的是指历史建筑、考古遗址、古墓葬、包括古村落和古城市的保护等等。”

  目前我国已公布2700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最近一次是今年的5月份公布的第六批名单,共有1081处。张文彬说:“这个数量不算少,而且在近几年迅速地增加。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大国来说,也不算多。要知道单是越南就有两万处文物保护单位,更不要说欧洲那些文物保护已做得非常好的国家。相比欧洲国家现在‘点、线、面’全方位的保护工作,我们只做到了‘点’,还无法连成‘线’,更别说‘面’了。”

  “5月份公布的名单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一下增加了1081处,几乎翻了一翻。因此即便是对全国重点文物的保护,已经是一个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源去做的事情。对于中国来说,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水平,提高对整个文化遗产的认识是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吕舟说。

  张文彬表示,目前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财力人力都欠缺,特别以“缺人”为甚:“目前这一行业中,全部从业人员全国不到7万人,而真正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只有5000人左右。这样的人力很难完成这么多文物保护工作。”张文彬说,“虽然现在全国有十几所高校设有文博专业,但培养的人还是远不够需求量。”因此,张文彬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考虑设立专门的培训班培养对口人才,或者鼓励“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培养人才。

  同时,张文彬介绍说,文物保护对科技人才的需求也很迫切:“对出土文物如何保养、维护是个大问题,而这方面的科技水平,我国大部分的博物馆还是比较落后。”

  旅游的过度开发

  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但目前来说最突出的,就是文化遗产被过度开发的问题。

  1987年,北京故宫、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兵马俑等首次进入世界遗产名录。接下来近十年,中国共有超过30个地方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然而成为世界遗产对这些地方来说并不完全是幸事。几乎每一个“世遗”都难以逃脱被商业、旅游过度开放的厄运。游客的蜂拥而至是这些地方的第一重磨难:故宫金砖被游客严重磨损,莫高窟壁画大量损毁,长城被乱涂乱画难以复原……

  早在2003年,“世遗”之一湖南张家界就因为保护区内不按规划办事,给遗产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污染,拆除违章建筑、重新进行环境整治需要花2.3亿元。有关专家认为,如果不控制因旅游人数众多导致的污染,张家界自然保护区将失去作为世界遗产的资格。

  张文彬认为,造成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地方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不够:“过度的开发对文化遗产,不管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都肯定是具有破坏性的。一味地改造环境,只能破坏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这种破坏很多是无法复原的。”他告诉记者,旅游开放的经济利益甚至影响了一些地方文物保护资金的正常使用:“有些地方政府,甘愿花钱去修建影视城、度假村一类‘假文化遗产’,而对真文化遗产的保护,则坐等国家拨钱,保护的情况可想而知。”

  同时,张文彬表示,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放并不是完全矛盾的事情。“对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也有赖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旅游业的发达,才使人们逐渐看到文化遗产的价值所在。虽然过度的开发一定要制止,但合理的开发是可以接受的。”

  缺乏法律规范

  另一方面,不少专家认为,目前文物保护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周大鸣对此颇有感慨:“不久前媒体曾报道,某地的居委会将一座古庙定为‘封建迷信场所’,强行拆除。这样的行为令人发指。首先是否属于封建迷信并不是一个居委会就能说了算的。就算是封建迷信,也不应该由居委会来决定、执行。对古建筑性质的界定、保护行为的授权等都需要用法律的条文明确下来,并且严格执行。”

  对此,张文彬也深有同感:“虽然我国在1982年制定、2002年修订了《文物保护法》,但实际上对文物的法律保护力度还是很有限的。特别是保护法中没有对文物保护提出明确奖惩条理,时常出现法人、政府犯法而无法追究的情况,令人相当无奈。”

  张文彬举了1996年在长沙走马楼发现珍贵吴简的例子:“当时是一家日本公司在当地修建一座建筑,建设过程中发现了竹简。当时日本方面马上停工了,反而是当地政府不以为然,为了赶工期继续开挖。当时几乎是推土机在前面推,考古工作人员跟在后面捡简牍。”

  在一般人眼里,考古就是墓葬和出土文物,但是,就值得发掘和保护的对象来说远远不止这些,文物集中区的周边环境、文化堆积层同样甚至更富有文化意义。张文彬认为,这件事情明显地体现法律对于文物保护的无力:“什么时候才能杜绝这种因为城建或者政府主观判断而对文物进行的破坏,只能有赖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B10-11版

  撰文:本报记者黄长怡

  图:

  无规划的开发、建设以及过度的旅游开发,使中国许多文化遗产项目面临着被破坏的危险。资料图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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