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字如晤
木木博客
有一天,我背叛了我的DQ,坐在了哈根达斯。因为这天实在是太冷了,我还不要命地穿了条完全挡不住膝盖的裙子。
我坐在哈根达斯最靠厨房的沙发上,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圣诞节的小猪,浑身上下被烤得红扑扑的。温暖啊。
我看到了一个美丽的、红扑扑的姑娘,从厨房里走出来,拎着一只红扑扑的蛋糕。她不是我这个星期见过最美丽的姑娘,但她是最红扑扑的那个。令人想起五十年代很多宣传画上那些开拖拉机的、胸前紧握镰刀的、裤腿挽得很高的姑娘。她红扑扑得简直不属于这个时代。
我希望她没有搽植村秀幻彩胭脂。我强烈希望。
我曾经在街上见到一个姑娘,穿T恤、蓝色牛仔裤、平底凉鞋,不戴耳环戒指手机棒球帽及隐形眼镜。后来我对一位同学表示,这个姑娘令我产生了一点做一个双性恋可能也没什么不好的念头。
全世界只有两个姑娘令我产生过这样肮脏的念头。另一个丰满艳丽高达Dcup,夏天爱穿低胸小背心。所以我主要在夏天爱慕她。
可见可以令我变成双性恋的姑娘的类型是完全不统一的。
一位老师曾经说,你为什么不喜欢哈根达斯喜欢DQ呢?因为你潜意识希望和大部分群众保持距离。如果有一天DQ变得家喻户晓人手一份,你一定会迅速地声称你不再爱它了。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我最后拒绝承认自己对距离有这种不健康的爱好。
我最早规模化地吃冰淇淋,是在北京西单的31种。它叫31种是因为它声称自己有31种口味,每一天都和前一天及下一天不同。后来我真的在VA见到了它,真名原来叫BaskinRobbins。和每一天的前一天及下一天都完全没有什么关系。
31种之后开始吃新街口的DQ,旁边有一家吉野家盖浇饭,对面有一家麦属熟汉堡包。东单有一家号称意大利冰淇淋的,我估计和意大利也完全没有什么关系。
(我最近在街上发现了大量的和纽约和名牌都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纽约名牌。)
我最喜爱的冰淇淋是Ben&Jerry。我曾经用它做我的登录密码。我最喜爱的品种是放棉花糖的。最喜爱的名字叫RockyRoad。我估计大概是石板街的意思。
我曾经有一天深夜从Ben&Jerry’s出来,路过广场,广场上有一个黑色的男同学,面前摆了一堆破烂垃圾桶,然后他就在那上面敲出了只有黑色的老师才敲得出的那么一种鼓点。令人很想把鞋啊手机啊耳环啊棒球帽啊隐形眼镜啊通通扔掉,毫不害臊地跳舞那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