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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唯生母遗产官司一审宣判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6:18 深圳晚报

  窦唯生母遗产官司一审宣判

  8万美元属窦唯私人财产

  本报讯音乐人窦唯生母的遗产继承官司昨天有了一审结果。窦唯妈妈再婚老伴的儿子王先生要求通过法院与继母分割自己死去父亲的财产,法院最终认定该笔财产中的8万美元
是窦唯的个人存款而支持了窦唯妈妈的抗辩请求。

  据王先生称,父亲王某1990年与窦唯的母亲结婚,2004年死亡,生前留有房屋一套,产权人是父亲王某,另留有存款若干,包括人民币和美元。王先生认为,自己作为王某的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而窦唯母亲可能藏匿财产,故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分割父亲的遗产。

  庭审过程中,窦唯的母亲答辩表示对分割房产没有异议,同意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对房产进行分割,但窦唯母亲提出,存款中有8万美元是窦唯留存在自己处的部分收入,是儿子辛苦所赚,因为儿子经常不在北京,所以唱片公司给的生活费由经纪人送到自己这里,这是跟儿子商量好的,老伴王某也知道这个情况,老伴生前治病都没有动这笔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父亲生前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判决窦唯母亲给付王先生10万元后,该房产归窦唯母亲所有,而8万美元存款则属于窦唯的个人收入,不应予以分割。(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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