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据CCTV报道,陕西省西安市的高西勇先生日前意外地收到一份由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要求他支付欠工商银行西安朱雀大街支行的38万多元贷款本息,这让高先生大吃一惊,因为他从没买过房,哪来的贷款。
高先生赶到法院向法官申诉,在法院他了解到,的确有人冒用他的名义办理了东光大厦一处商住房的购房贷款合同,并且银行还贷记录显示,从2004年开始这笔贷款合同就没
再支付月供,现在还欠38万元。此次朱雀大街支行申请法院执行的除高先生外还有30户。
东光大厦是由西安市东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这家公司的财务经理承认这31户确实没有在东光大厦买房,这些贷款都是他们公司伪造这些人的个人资料从银行套取的,一共1800多万元。
谈到骗贷,这家公司却另有苦衷。几年前,东光公司承建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的宿舍楼,由于资金不到位,银行便建议开发商伪造资料骗取贷款,其中开发商找了十几户,银行找了十几户。
虽然银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否认知情并参与骗贷,但是记者了解到,东光大厦至今也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按规定银行是不允许向这样的项目放贷的,而事实这31户个人贷款工商银行不仅放出来了,而且钱也打入了东光公司的账上。
东光大厦竣工后至今,工行仍然拖欠着东光公司几百万元的工程款。东光公司在工程款没有收回的同时,还得定期向工行支付1800多万元的所谓个人房贷的本息。无奈之下,2004年东光公司停止了还贷,就这样,还款任务最终落到了高西勇等31户子虚乌有的购房者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