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话题
号称“中国人体艺术署名第一人”的汤加丽,近日再被摄影师张旭龙告上法庭。理由是《汤加丽写真日记》一书存在大量捏造事实、侵犯其名誉权等,向汤加丽索赔80万元。7月10日,该案在秦皇岛一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双方都在等待宣判结果。昨日正在加拿大演出《大唐贵妃》的汤加丽表示,如果她“输掉官司,这本书将成为禁书,将被全部销毁!”对
这一事件,你怎么看?
调查结果
1.认为此书应该被禁的占40%;
2.认为此书不应该被禁的占40%;
3.不置可否的占20%。
调查分析
支持《汤加丽写真日记》被禁和反对该书被禁的人数几乎完全相等,因为官司还没有最后判决,所以大家对事件的判断并不是依据法律,而是基于不同的道德主张。
认为此书该禁的人认为,“汤加丽几年里不断被摄影师张旭龙状告,赢了官司也不要那人赔偿,姑息迁就,说明她自己也有问题。”“很明显,汤加丽是利用官司进行炒作。艺人被社会和大众认同的价值根本是作品,不是自己的身体,拿着裸体去炒作,是对文明的侮辱,是对艺术的侮辱,更是对观众的侮辱。”
而支持汤加丽的人则认为,摄影师张旭龙“偏爱打官司,3年打了10场”,只是汤加丽当年“遇人不淑”。汤加丽对他表现出的宽容、忍让、不计较,都可以看做是为了艺术而做出的自我牺牲。
其实,支持也好反对也罢,潜台词里都显示大家对人体艺术变成畅销书的不同态度——期许,或者诟病?如果说当年的舞蹈演员汤加丽第一次出版自己的人体写真集并畅销市场,表明人体摄影艺术已经基本为大众所接受,表明着社会的进步,那么今天仍然有人不能接受这样的“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