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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凭什么不道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26 大众网-大众日报

  两年前,最受欢迎的“80后作家”之一、《梦里花落知多少》的作者郭敬明因涉嫌抄袭庄羽《圈里圈外》被告上法庭。今年5月22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21万元,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并要求两者通过《中国青年报》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

  近日,庄羽证实21万元的赔偿金已在其银行的个人账户上收到,但是迄今并没在《
中国青年报》上看到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的道歉信,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销售也没有完全停止。

  既然案件已经水落石出,郭敬明为什么迟迟没有向原告道歉?6月6日,郭敬明在博客中首次对这场官司作出了反应。他说:“从知道判决结果的那天开始,我始终没有对这件事情发表过任何回应。不是刻意逃避,而是我已经不愿意再对这件事情浪费太多的口舌。”接着,他又说道:“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唯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我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创作确实是辛苦的,但是如果说抄袭别人的文字也是辛苦的话,那恐怕连小偷都要为自己盗窃时的不易声辩了。口口声声说执行法院的赔偿和停止销售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既然公开道歉也是法律的要求,你所谓的尊重究竟跑到哪里去了?如果郭敬明还有最起码的道德观念的话,早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了。依我看,郭敬明压根儿就没有从这起法律案件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剽窃”行为多么可耻,更没有丝毫的负罪感。既然道德的自律不能约束郭敬明的行为,那么法律措施的强制执行就是非常有必要的了。

  在这场事件中,郭敬明粉丝们的反应大大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他们居然发出了“抄袭有理”的声音。一名中学生直言,他喜欢的是郭敬明,根本不在乎他的书是否抄袭而来。一个人能抄得让他人喜欢、能抄出名,已经证明了这个人的本事。更有粉丝反映,这种行为表现得像个男人。倘若这群粉丝们的言语行为能够稍微理智一些,恐怕郭敬明就没这么嚣张了。

  其实,整件事情的是是非非并不难判断,一个人可以崇拜自己的偶像,但却不能因此而颠倒是非。郭敬明在这场事件中的表现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粉丝们的不负责任。希望不管是郭敬明的粉丝们还是他本人,能尽快跳出这个圈套,去冷静地审视事件本身。如果你错了,就请你道歉,而且要有诚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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