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虎藏龙》原著作者王度庐之子王宏(音译)日前在加拿大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并不喜欢卷入法律纠纷,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和韦恩斯坦娱乐公司都想用他父亲的作品改编电影,希望法院裁决能妥善解决纠纷。
由于《卧虎藏龙》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王度庐的“鹤铁五部曲”其他小说的优先拍摄权成了好莱坞争夺的目标。据报道,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和韦恩斯坦娱乐公司已经为此对簿
公堂。
哥伦比亚电影公司表示,公司曾于2005年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与王宏达成口头协议,王宏同意让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改编王度庐其他几部作品。但王宏表示,他不曾与哥伦比亚电影公司达成最后协议,而是在2005年12月与韦恩斯坦娱乐公司达成了协议。
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将韦恩斯坦娱乐公司和王宏一并起诉。韦恩斯坦娱乐公司则反诉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称自己拥有对王度庐系列作品的独家版权。
几年前,王度庐后人允许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拍摄《卧虎藏龙》,只获得了3万美元的版权收入,而电影《卧虎藏龙》给哥伦比亚公司带来了2.28亿美元的收入。
王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1997年签协议的时候,我们并不了解电影行业的做法,结果使自己在许多方面陷入了未被保护的境地。”
王宏1990年移居加拿大,现在在加拿大农业和食品部从事科研工作。他表示他的家人希望再版他父亲的作品,并将部分作品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
王度庐是上世纪中国著名的武侠小说家,一生共创作了50多部作品,于1977年去世。他的“鹤铁五部曲”由5部武侠小说组成,讲述了清朝时期三代武侠的故事,每部小说中的主人公虽然不同,但都有联系。除第四部《卧虎藏龙》以外,还有关于李慕白师父的《鹤惊昆仑》、讲述李慕白跟俞秀莲悲情故事的《宝剑金钗》、讲述青冥剑与罗小虎身世的《剑气珠光》和有关罗小虎和玉娇龙之子遭遇的《铁骑银瓶》。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