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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乔迁之日遭罚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9:26 金羊网-新快报

  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前日终于迁入“百达富丽”价值5000万新台币的新家,从去年11月30日签约至今,新居历经近8个月装潢才完工,林志玲一方面觉得开心,一方面却也必须担心,“背债”的日子从此如影随形。

  去年11月底,《联合报》率先披露名模林志玲与妈妈吴慈美、哥哥林志鸿外加银行专员一同前往台北西宁北路的“海霸王集团总部大楼”内进行新屋签约。由于长期饱受狗仔
紧盯,她深感全家人生活毫无呼吸空间,让向来重视隐私的她,舍弃长住28年的旧居改觅和平西路上高28层的顶楼豪宅,以换取个人隐私。

  不过,林志玲换取隐私的代价很高,27、28楼一起买下,她至少得付3千多万元新台币以上现金,同时为了节税,她也以个人名义贷款2千多万元新台币,难怪她曾哀哀地说:“从此得更努力工作还债。”

  而为了赶在鬼月前乔迁,林志玲家人一早6点就请搬家公司前往杭州南路旧居进行搬运。由于林爸爸平时酷爱收集古董,光是搬运这些收藏品,就是一件大工程,加上货车占用旧家狭窄巷道太久,一度还遭警察开出2张罚单共2400元新台币。

  林志玲搬家过程为了躲媒体,全家人都未到场,现场只有林志玲国中同学代为指挥。哥哥林志鸿表示,“其实我们几天前就已开始慢慢搬,不过昨天确实是配合好日子搬主要物件,希望可以尽速安顿完毕。”

  林志玲本人前天从

意大利回来后,就已开始整理东西,昨天一整天更躲在新居中忙着收拾。约莫中午,林妈妈爱心订购的高级“TEMPUR感温床”,也如期送入林志玲的公主房,由于林曾受马踢之苦,价值10多万的床到位,让她十分开心。(许晋荣)

  

林志玲乔迁之日遭罚款

  (Robby/编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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