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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刀郎”被判侵权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度在娱乐圈内备受关注的“刀郎”与“西域刀郎”侵犯著作权及姓名权纠纷案有了结果。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定“西域刀郎”侵权,飞乐影视制品公司、潘晓峰(“西域刀郎”)立即停止制作、发行包装、装潢与罗林(“刀郎”)专辑《2002年的第一场雪》相似的潘晓峰专辑《2004年寻找玛依拉》,另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74万元。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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