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消费者投诉至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称其在看过一些名人、明星对产品做的广告后,出于对心中偶像的崇拜与信任而购买了广告中的产品,但使用后却发现产品与广告宣传不符,相差甚远。同时,很多消费者也对名人、明星广告产生了疑问,究竟是产品的生产厂家有意误导,还是我们所喜爱与信任的名人、明星在欺骗我们?由于少数名人、明星做的虚假广告却损害了你们的形象和荣誉,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再次郑重地向首都的社会名人、明星们提出建议:
一、珍惜你们的荣誉和形象,遵守公认的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拒绝承做虚假和可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的广告。
二、提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对社会应承担责任的意识。你们在社会活动中,不仅仅代表你自己,而且代表了所有公众人物的形象。你们对社会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对于你们根本没有使用过或根本不了解的商品和服务,不要无根据地以自身为例向广大消费者推荐产品或服务。
三、提高遵法、守法的意识。作为社会公众人物,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知法、懂法、守法,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情。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不将自身以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药品、保健食品的证明广告。
四、在社会公德、社会公益和自身利益之间,要选择社会公德,要积极支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拒绝重金聘请的虚假广告和其他活动。
五、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及时纠正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名人、明星风范。
责任编辑:孙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