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恨相依
吴淡如专栏
其实,中国古代的爱情故事之中,有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都是嫖客与妓女的故事。
比如《李娃传》,女主角是妓女,后来死心从良,帮助因为她而床头金尽的恩客中了举,变身为一个贤妻良母。
比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故事里头个性贞烈的杜十娘本是一个当红妓女,一心跟着为她赎身的情人回乡从良,没想到搭船时遇到一个有钱人,有钱人看上她的美色,想要出加倍的钱把她买过去,她的情人竟动摇了。杜十娘气得抱着自己多年来攒下的一大箱价值连城的珠宝,跳河而死。
比如平剧《玉堂春》里头的苏三,也是一个执着爱情的妓女,后来沉冤得雪,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是,妓女与嫖客的情结,落在现实之中,一般人似乎就不能够用欣赏戏剧的多情眼光去看它了。
有位高雄市民,在嫖妓时认识了一位外地妓女,花了钱帮她赎身,在外地办了结婚登记。当他向主管单位坦承妻子是妓女,要为妻子申请来台团聚时,被警员羞辱妻子别有居心。
年过半百的男子十分愤怒,以台湾谚语“娶婊为妻,比娶妻为婊好”为由,要有关单位别再阻止他娶婊为妻了。
警员官员的阻止也应是一番好心,站在一般人的角度来看这桩婚姻,所以才在意见栏上写着:两人相距三十岁,感情基础薄弱(男人在第一次嫖妓时就问妓女要不要嫁给他,本来以假结婚方式来台卖淫的年轻妓女也马上点头同意),新娘动机可疑。不过,这位坚持娶妓为妻的丈夫说得也没错,结婚是他的自由。
这世间,会走上红毯那一端的每个人,都有他的结婚动机,而每个结婚动机都有自利和“居心叵测”之处。说来光明正大的结婚动机未必真清高、未必真幸福。
况且,他们两人婚姻幸不幸福,不关政府的事。
“娶婊为妻,比娶妻为婊好”这句话,是老一辈耳熟能详的谚语。但别误会了,此话并不是鼓励人家娶婊为妻,只是安慰人们别太在乎女人的出身。
这句话的漏洞在于——娶婊为妻,妻子会不会再做婊呢?可能性其实是有的。我只能说,“娶婊为妻”比“嫁给牛郎”安全得多。根据生物行为学来说,女性较有巢穴本能,婚姻和孩子比较容易拴住女人!
婊子妻子不再做婊,比嫖客丈夫不再继续嫖的可能性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