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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禁止在保护区进行影视拍摄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00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跃男)国务院新闻办8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无极》剧组事件发生以后,引起了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当即组织了国家林业局驻昆明森林资源监督办公室及云南省林业厅去实地调查。

  据调查,该剧组在拍摄过程中对高山草甸和灌木丛植被有一定的破坏。国家林业局已责成剧组迅速恢复植被,并且停止破坏生态的行为,当地有关的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
分。

  曹清尧说,为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域影视拍摄的管理,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安全,国家林业局今年发出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管理的通知》。

  这个《通知》重申,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开展影视拍摄和演艺活动,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要严格限制影视拍摄和演艺活动的规模,不得开展或者批准开展任何破坏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以及严重影响野生动植物安全的活动。对造成生态破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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