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果然
街谈
最近一个时期,广州公交车上发生多起群体性盗抢案件,由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有关部门对疑犯往往抓了放、放了抓。有鉴于此,广州市正酝酿在公交车上安装治安视
频系统,也就是常说的摄像头,以打击公交车上的偷抢现象(《羊城晚报》昨日报道)。
类似的话题被爆过多次,次次逃不过相同的程式:总有一些人拍手称快,认为公交车有了“第三只眼”,自己以后不必时时处处捂紧包包了;也有一些人担心摄像头会侵犯隐私,让乘客特别是女乘客感到不自在;然后持不同意见者互相指责,打成一片。这时候法律专家就会站出来发表权威意见:为保一方平安,有关部门有权力在公共场所(包括公交车)安装摄像头(当然,后面还少不了强调一句),但是,有关部门也应该尽量保护乘客的隐私权。
这次旧话重提,同样没有脱离既定的大致程序。安全和隐私,正如两千多年前让孟子垂涎三尺的鱼和熊掌一样,冰火两立,难以取舍。
我们处在一个技术至上的时代,技术的进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也为我们的安全提供了些许保障。就拿这摄像头来说,从银行到商场,从教室到宿舍,从马路到公交车,脖子越伸越长,盯的地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这同样是一个权利勃兴的时代,很多人以十万分的小心警惕着摄像头,敏感地守护着自己的隐私权。
时时刻刻能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对于曾经只会山呼万岁的国人来说,绝对是一种进步。但如此敏感摄像头,未免又有点神经过敏。在公交车上,只要衣着暴露,即便没有摄像头,一双肉眼看上去也是暴露啊!摄像头可以不装,但你难不成让所有的人都闭眼吧?这就好比说,你有暴露的权利,我却只有蒙上眼睛的自由,哪怕无意中扫到也不行。如果一定要敏感的话,与其敏感摄像头,不如敏感自己的身体。
尤其是生活在广州,恐怕都能够理解“没被偷过抢过就不算广州人”这句话的个中滋味。安全和隐私,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能够安全出行,最好不要太敏感,该怎么性感就怎么性感,该怎么美丽就怎么美丽。何况,只要不被四处传播泄露,美丽性感甚至走光都不会构成所谓的隐私吧。
来源: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