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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夫妻店及其他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45 黑龙江日报

  某演艺人由他人代收人家的订金演出时却不能到场,某代言人“无意”透露的绯闻轶事却在帮艺人炒作,因身边人之间的流言蜚语导致艺人们对簿公堂,因明星与家人(情侣)间经济或情感纠葛而牵出偷漏税大案……在各类媒体上刊登的这些信息背后,总牵扯出名艺人身边的经纪人。

  伴随着我国演艺业的兴盛和文化市场的规模化发展,经纪人制度慢慢从地下浮出水
面,他们打破传统的行政化模式,采用市场化的选人、引资、核算、管理、营销等商业运作,取得了不错的经营实绩。然而,除了一些较有规模的国有或私营文化公司外,许多知名艺人的经纪人或由其编导的栏目和影视剧制片人,都是由夫妻(情侣)、父子(母女)、姊妹或亲戚来充当,他们承担着明星艺人的出场价码、活动日程、经营收支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因其是自家人,因其肥水不流外人田,亲属经纪人让当事人觉得理所当然、惬意轻松。而实际上,也恰恰因为这种完全非专业的家庭作坊式的经营方式,缺乏常规状态下严格精细的成本核算,财务上容易公私不分,把许多属于个人的购物、装修等账目计入剧组成本;缺乏行业和市场规则的自我约束,易于用个人偏好取代行规,导致价格和经营的随意性;缺少必要的社会监管,致使违规操作、独断专行,私搭乱建、破坏环境,账目混乱、偷逃税款之类的事情屡见不鲜,带来接连不断的麻烦和纠纷。

  这种夫妻店、父子档式的家庭作坊模式,把现代社会文化生产这一公共行为蜕变成家庭事务,把经纪人、制片人混同于现金出纳和生活保姆,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短期行为。其家庭式的管理和捞一把是一把的投机心态,弄不好,既不能保证个人演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还会成为制约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

  文化经纪人是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作为艺人和投资人、演出场所、制作单位和文化消费者之间的中介,经纪人承担着艺人的商务代表、法律顾问、艺术指导、生活助理四个方面的职能。一方面,他是艺人的代理人,协调并指导艺术生产;另一方面,负责除创作之外的一切事务,特别是产品营销的重任。职业经纪人对专业资质要求很高,既要懂艺术,又要懂市场;既要熟练地运作资金,又要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而目前多数家庭作坊式的经纪人,普遍不懂专业、不熟悉法律、不了解市场行情及趋势,更不懂对艺术产品的开发、包装和营销,因而,不可能撑起文化产业发展的天地。

  演艺经纪是文化产业中的朝阳产业,既需要政府在政策、制度、法规和社会舆论等方面的支持,也需要加强行业的准入标准和行业自律。只有加强文化中介市场管理,明确专业资质,统一操作规范,提高市场运作水平,才能科学运作、规范经营,促进公平竞争,创造宽松有利的成长空间,真正让文化经纪人成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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