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尚未正式开始已经引发诸多推测和关注的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问题,如今终于浮出水面:国家版权局21日起就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今年以来,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与此相关的两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加快了对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的各
项准备工作,并在广泛调查分析和与卡拉OK经营者反复沟通后,于7月中旬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他们共同拟定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间包房一天收取12元(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
据此前不久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在新闻发布会上所说,这个收费标准是两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照卡拉OK经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后产生的。他特别指出,这个标准仅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这个标准要经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后方能施行。为保证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国家版权局目前已在自己的网站上(www.ncac.gov.cn)公布了这一收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 新闻落地四川收费标准相对偏低
对卡拉OK收取版权费究竟应不应该?收多少为合适?四川地区何时开始执行收费?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中国音著协四川办事处负责人黄若平,他认为收费肯定应该,“这是著作权人应得的收入,但四川地区何时开始收,收多少还要等国家版权局确定。”
版权费是应付成本
国家版权局一年前传出收取卡拉OK版权费风声时,曾引来诸多争议,除了卡拉OK经营者一致反对外,不少本是收费受益人的音乐创作人也不支持,原因是根本没从收费中获利。对此,黄若平认为,“卡拉OK厅主要依靠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进行经营,向音乐人支付版权就是它必须要支付的成本。”黄若平否认音著协收费后并不交给作者,“据我所知,浙江一位作者的作品被一家音像社看中复制,他一次性从音著协拿到了12万元的版权费。”对于公示中暂定的卡拉OK每间包房收取最高12元版权费,黄若平认为这笔钱并不多,“现在的卡拉OK包房大多每小时最低收费为二三十元,一天付12元版权,只是它营业额的极少部分。”
四川肯定也要执行
黄若平透露,这次国家版权局的公示是针对全国,“四川肯定也要执行。”但具体何时开始收费、收多少,“最后还得国家版权局来定”。“估计四川最后的收费标准会比东部城市低。”而因为“负责MTV电视版权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今年才刚刚成立,四川还没有办事处,所以还得等机构确立之后,再协商谁来负责收费的问题。并且还要协商双方分成比例。”
早报记者吴晓铃摄影李国东
>>> 业内反应北京:钱柜涨价50%
本月中旬,北京钱柜所有包厢价格平均涨幅达到50%左右,钱柜也由此成为“版权使用费”事件以来北京第一家涨价的KTV企业。钱柜首体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的包厢价格“确实比以前有所上调”,但她表示价格上涨是因“软硬件升级带来的成本提升”所致。
麦乐迪运营部负责人则表示,麦乐迪的价格目前没有任何变化,版权使用费的具体执行方案尚未出台,麦乐迪暂时不会考虑跟进。但他分析说,钱柜作为业内龙头,此番涨价有可能带动一批小型KTV的价格跟涨。
成都:消费者面临涨价
昨日,记者就国家版权局向卡拉OK收取版权费公示一事,致电成都六本木等几家KTV经营者,他们均出言谨慎,大都表示不便回应。不过,一家不愿透露名字的KTV经营者称,对每天每间12元的收费标准大感意外。他算了一笔帐,按一般歌城30—50间包厢计算,一个月就要多付出1—2万元,“比税收还吓人”。对于新增加的成本如何消化,他表示,如果超出企业的消化能力,最终可能还是会采取涨价方式。据悉,成都目前还没有KTV企业作出涨价的应对。
(据北京日报早报记者杨蓉)
>>> 精打细算大型KTV每年多付40万
成都一家中型KTV俱乐部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成都大一点的KTV有上百包房,以100间包房计算,每天支出的版权费1200元,一年下来就是438000元。如果包房使用率高,12元只是小数,但如果一天不营业,仅员工工资、装修投入、水电气等原始成本就会有七八十元,再加上12元版权费,对经营者的压力还是相当大。“所以,如果要收版权费,上座率高的卡拉OK厅最划算。”据介绍,四川目前有上万家卡拉OK厅,全川每年因此收入的版权费至少有数千万元。 (吴晓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