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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成“夹心”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30 今晚报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专电 (记者周婷玉)“央视热播的《乔家大院》由陈建斌主演。”这一常见句式透露了人们对一部电视剧的习惯评价,同时也折射出目前我国电视剧制作行业的尴尬处境:作为名演员与播出机构之间看不见的“夹心”,正困窘地承受着演员高片酬与播出机构低购价的双重挤压。

  “演员片酬上涨影响了电视剧制作水平。”这已成为影视制作机构普遍反映的问题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兰星月影视制作公司总经理潘洪业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公司正在拍摄一部25集情感戏,主要演员片酬占总投资的30%,这在市场上已经算少的。如果选用一线“腕”级演员,片酬就可能占据电视剧投资的一半,甚至是70%。

  演员高片酬的直接后果是制作机构尽量压缩摄制成本。潘洪业介绍,剧组一方面选用低价的其他工作人员,甚至是聘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另一方面拼命压缩拍摄周期,很多剧组一个月要拍10集戏,主创人员严重超负荷工作。

  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北广传媒影视公司副总经理于朴深有同感地说:“剧组专业化人员大幅减少,这样的团队构成,直接影响了剧集的质量,精品难以产生。”

  与演员片酬上涨形成反比的是,播出机构购片的价格一直没有提高,而且拖欠片款情况比较严重。潘洪业2005年底曾调查了几家影视制作公司,30份与播出机构签订的合同格式、内容都很规范,但播出机构履约率是零,最短拖欠时间4个月,最长的达2年。

  “资金回流不畅危及电视剧制作行业的良性发展。”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李洋说,目前电视剧是供大于求,每年生产的1万余集电视剧播出的只有7000集左右,制作机构没有市场优势。

  此外,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北京电视艺术中心主任郑晓龙指出,电视剧制作、播放机构利润分配的不平衡及播出机构的侵权行为日益突出。他说,播出机构购买电视剧的费用通常只有电视剧广告收入的10%,制作业投入再生产的能力受限。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成立20多年来拍摄了《四世同堂》《渴望》《编辑部的故事》《北京人在纽约》《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等有影响的电视剧,却始终没有资金盖一间自己的摄影棚。

  同时还有许多播出机构未经同意就将电视剧分集的片头或片尾用广告覆盖,严重侵害制作人、创作人员的署名权。

  针对这些问题,电视制片委员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张明智提出,电视剧制作机构要在自律的基础上积极维权。行业内不能互相挖墙脚、哄抬演员片酬,而且要大量选用、培养新演员,把成本用于提高制作水平。据悉,电视制片委员会已经制定了《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自律公约》,其中明确规定:“制作业内同行应互相支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自觉维护行业共同利益。不得恶意竞争,不得贬损、诋毁他人声誉。”

  此外,电视制片委员会近日将在京召开座谈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制作行业及播出机构代表将就“规范电视剧市场,推进‘精品工程’”进行讨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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