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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博客中指其与某女演员偷情 李湘老公怒告记者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1:5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甄红)因为被人在博客中写成与其他女演员偷情,李湘老公李厚霖忍无可忍,终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文章作者——号称“明星杀手”的记者邹当荣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北京宣武法院得到证实,此案已被正式受理。

  李厚霖起诉称,2006年8月8日,邹当荣在红网秀客我优我秀的博克上发表《李湘老公偷情被跟踪》一文,文章称:2006年8月3日晚上9点,李厚霖和某女演员驾
驶着京H66XXX黑色奔驰车,在北京朝外钻石钱柜KTV幽会时,被记者发现。次日凌晨2点多,李厚霖一行5人才从279号包厢出来,驾驶黑色奔驰上二环。记者驱车跟踪到小街桥附近时,引起了李厚霖的警觉。他立即将车停下来,等记者的车驶过后,迅速从另一个路口消失了。事后,记者从拍摄的照片辨认出,李厚霖的女伴就是某女演员,随行人员中并没有李厚霖的妻子李湘。文章还称:李厚霖认识该女演员早在李湘之前,两人的暧昧关系很多娱乐圈的人都知道。两人经常瞒着李湘密切来往,近日更是被记者偷拍,导致婚外情曝光。文章发表后,多个网站媒体纷纷转载,约770篇,传播范围极其广泛。

  2006年8月16日,邹当荣在麦爸播客网上发表了题为《邹当荣首次亲口披露李湘婚姻出现第三者内幕》的音频作品。作品中称李厚霖与一位女演员关系暧昧。

  李厚霖在起诉书中说:“我与(某女演员)是普通朋友关系,邹当荣在文章中肆意捏造、大肆宣传称有暧昧关系,且将朋友的普通聚会称作幽会,多次使用偷情一词,这与事实完全不符。”他认为,邹当荣的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其名誉权,并对其家庭生活及工作都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邹当荣停止侵害,在全国性公共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承担本案诉讼费。

  记者了解到,李厚霖为证明侵权事实及影响范围极其广泛,向法院提供了四项证据,其中包括邹当荣在红网秀客网站发表的《李湘老公偷情被跟踪》文章、《邹当荣首次亲口披露李湘婚姻出现第三者内幕》的音频作品、邹当荣在麦爸播客网上发表的《邹当荣报料:李湘老公偷情被跟踪》文章、相关网页报道约770篇。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拨打邹当荣手机电话,但是该手机已经被限制呼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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