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北京大兴法院获悉,郭德纲诽谤杨志刚一案确定于本周五开庭。与一般的名誉侵权案不同的是,本案性质为刑事自诉案。4日,记者致电杨志刚律师庞标,他表示已经接到了大兴法院的正式开庭通知,而郭德纲经纪人王海也称“出庭一事在郭德纲最近的日程安排中”。
据记者了解,杨志刚是以“诽谤罪”起诉郭德纲的,因此该案区别于以往的民事诉
讼案而归属于刑事案范畴,郭德纲也就此成为国内明星刑事自诉案第一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自诉案的被告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庭审。杨志刚在向法院递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郭德纲承担诽谤罪刑事责任的同时,采用公开道歉的方式恢复自诉人的名誉。
4日,记者致电杨志刚的律师庞标,他证实该案确定于本周五开庭。但当记者问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时,庞标表示考虑到杨志刚的感受,现在不便发表过多言论。“此前,杨志刚已经给过郭德纲多次道歉机会,明确表示可以采取任何形式,但郭德纲一直不予回复,更别提道歉了。”此外,庞标透露根据案件性质郭德纲必须亲自出庭。随后,记者致电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王海表示,“出庭在郭德纲最近的日程安排中,但郭德纲能否最终出庭,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当记者追问郭德纲能否就此事公开道歉时,王海表示所有的事都已经委托律师负责打理,他自己并不是很清楚。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