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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注水一方违约?李保田影视公司互告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1:55 燕赵都市报

  9月13日,李保田诉《钦差大臣》遭“注水”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同时,被告即《钦差大臣》投资方时代春天公司反诉李保田违约案也与此案合并审理。原告李保田没有到庭,而是委托两位律师参加诉讼。被告方除了两位代理律师外,时代春天的老总吴晓也坐在了被告席上。在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就到底《钦差大臣》是否注水等4个焦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由于原告李保田方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注水”之争

  李保田起诉称,2004年中,他参加拍摄电视剧《钦差大臣》担任该剧主要角色“钱奎”并兼任艺术总监。而他提出的合作重要条件是:拍完后,按约定集数发行,不能在后期制作中“注水”。可该剧进入后期制作后,时代春天将30集拉长至33集,在国内多家电视台播出并发行。

  “我们的电视剧怎么注水了,那都是按照剧本需要进行拍摄和剪辑的,一点儿都没‘注水’,而且还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时代春天的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吴晓则说,在拍摄期间,他组织记者去剧组采访时,李保田对记者曾说只要故事好不怕有多少集。

  “陷阱”之争

  李保田的代理律师说,这个电视剧30集就非常好看,甚至可以剪辑到28集。“‘注水’在行业里很普遍,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演员敢冒着被封杀的危险来起诉的。所以时代春天的违约是有计划的!”

  “李保田为了钱预先设下合同的陷阱,故意违约在先,现在是恶人先告状!他们把该拿的钱全拿走了,身为艺术总监却不配合后期制作,现在却来告我们违约!”

  “艺术总监职权”之争

  李保田的代理律师称,合同约定每集酬金10万元,30集共300万元;双方之间签订的著作权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李保田兼任艺术总监也是投资方为了在发行时多一个卖点。双方在合同中对于艺术总监具体应该做什么没有具体规定,只是挂名的。

  时代春天则认为,李保田作为艺术总监,在后期制作时对录音、音乐、剪辑等工作没有亲历亲为,而是“人间蒸发”。吴晓在法庭这样说,之所以给李保田每集10万元共300万元的酬金,其中一半是艺术总监的酬劳。

  “索赔”之争

  李保田在起诉书中说,双方合同约定他每集10万元,如超过30集,应得到自己书面认可,否则将按每集30万元向其支付酬金;如时代春天公司擅自报审、发行或播出,应向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因此要求被告给付酬金9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共190万。

  时代春天在反诉书中称,因李保田违约应退还部分酬金90万元,同时李保田号称为了艺术质量而起诉,实际上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给时代春天造成了极大的名誉损失,应赔偿151.8万元,此外李还泄露了他们的商业秘密,应赔偿30万元。

  (郭志霞)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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