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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首次回应剽窃说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7:16 半岛都市报

  著名作家贾平凹凭借作品《秦腔》,获得了首届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红楼梦奖”,并于本月13日赴香港出席颁奖典礼。正值此时,内地却传来“1号作家”陈玉福因其旧作《1号专案组》被“贾平凹”易名为《1号贪官》出版发行而将他告上法庭的消息。日前,贾平凹在香港对此作出回应,表示自己毫不知情也决不会剽窃,并认为陈玉福是恶意诉讼,借机炒作。

  本月13日,陈玉福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贾平凹诉至兰州市城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贾平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文学报》、《文艺报》、《甘肃日报》等5家媒体连续5次公开向其致歉并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陈玉福在诉状中说,2006年8月26日,他在兰州图书市场发现了正在销售的图书《1号贪官》,书由“远方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的作者署名为“贾平凹”,书中附有贾平凹的生平、经历及作品介绍,书的封面则称“该书是贾平凹先生继《废都》之后2006年的最新倾心力作”。陈玉福发现,该书的封面借用了他个人著作《1号别墅》的封面,内容则完全是他所著的《1号专案组》的内容。他认为,贾平凹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的个人权益,应予追究法律责任。

  贾平凹近日身在香港,在获悉陈玉福状告其名誉侵权以后,贾平凹委托平凉市文联主席姚学礼向媒体声明:陈玉福的《1号专案组》被“贾平凹”易名为《1号贪官》销售,他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决不会去剽窃任何人的著作。他同时表示,陈玉福是在恶意诉讼、借机炒作,“等我从香港回到西安,再考虑如何应对”。林青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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