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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敏佳惹出“月亮官司”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5:17 重庆晚报

  本报讯近日,超女纪敏佳因演唱《月亮之上》惹上麻烦,其东家天娱传媒被这首歌曲的版权拥有者———孔雀廊公司以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并索赔20万。昨日,记者联系到有关各方,他们互相推诿责任。对此,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有关人士指出:选秀节目不是公益演出,只要是演唱别人歌曲,哪怕是海选,主办方都要支付相关版权费用。

  湖南卫视:超女比赛不算商演

  湖南卫视总编室朱小姐称,节目办到今年,已经是第三届了,还没听说过有侵权这方面的问题。以前也只听说好像商业演出会有这种问题,超女比赛只是唱歌比赛,应该不涉及的。当然节目有关法律方面的事情,最终都还是由律师打理,他们只负责节目编排演出上的问题。

  天娱:责任在发行方

  天娱北京分公司版权部胡经理表示,到目前为止,他们尚未收到任何相关的律师函,因此暂时不做出正面回应。同时他强调超女后期的唱片制作是发行方在负责,和天娱没有直接关系。此外,他还认为现在市面上盗版光碟很多,现在还不清楚收录了《月亮之上》的那个光盘,是否是他们委托发行公司制作过的。

  纪敏佳:商演一直在付费

  孔雀廊公司代理律师戎朝在近日接受某媒体的采访时,曾强调“纪敏佳没有得到我们公司的许可,就随便演唱我们的歌曲,也应该对此事负责”。对此,纪敏佳的经纪人朱小姐表示,纪敏佳现在有自己的歌,一般演出都会唱自己的歌的,如果唱了别人的歌,都会督促演出方为作品付版权费的,理应不会有侵权的行为。

  音著协:选秀节目不是公益演出

  昨日,记者第一时间咨询了音著协重庆分会的蒋先生,他表示“超女”、“好男儿”等选秀节目不是公益演出,“只要在节目中打了广告,收了广告费,就算是商演。那些在节目中演唱其他歌手歌曲的选手们,可以不涉及到被追究责任,但节目主办方理应购买相应歌曲的版权,否则就算侵权”。中国音著协的钱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选秀节目无论海选还是PK,都是公开表演行为,依法都应付费,但是目前超女、加油好男儿、

梦想中国等赛事组织者都没与音著协主动联系过。至于他们是否委托音著协分会来受理,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见习记者 王瑾)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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