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奥特曼官司又起风波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00:3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曾家新)昨天下午,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的代理人向记者明确表示,由于广州锐视文化和泰国采耀公司在2006杭州休博会园区内,进行为期数月的“奥特曼世界巡回之旅大型现场秀”活动,活动期间又自行设计了“帝克奥特曼”、“奥特曼弥乐”、“奥特曼艾力特”等3个人物形象。作为创作了奥特曼系列形象的原创公司圆谷制作,将起诉泰国采耀两公司侵犯奥特曼的著作权。

  去年4月底,泰国采耀公司法人辛波特在京宣布,他本人才是奥特曼作品日本境外的著作权人,日本圆谷制作公司只是日本国内的完全著作权人,他还出具了奥特曼著作权转让合同。但圆谷制作认为,这是一个伪造的合同。目前,圆谷制作和泰国人辛波特正就这份合同的真伪,在我国的法院进行诉讼,该案尚在一审审理中。

  圆谷制作的代理人显得很激动,他表示,“就在这个案件还没有给出定论的时候,广州锐视文化和泰国采耀公司又在2006杭州休博会园区内,举办‘奥特曼世界巡回之旅大型现场秀’活动,而且还设计了‘帝克奥特曼’、‘奥特曼弥乐’、‘奥特曼艾力特’等3个人物形象,并向游人提供奥特曼系列形象人物模型展示、舞台剧现场表演、与奥特曼系列形象人物合影、出售奥特曼系列形象产品等服务并收取费用。我们认为这严重侵犯了圆谷公司的著作权人的利益,只能再次起诉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认为,这个案件事实比较明确:“我看了那三个新的形象,确实是对原创形象创意的全面剽窃。原来的奥特曼主要的特征是穿宇宙服,新的形象只是把宇宙服做了一些个别的变化,众所周知,奥特曼的眼睛像咸鸭蛋那样,所以也叫‘咸蛋超人’,这也是原创最突出的特征。但新形象的特点也是大眼睛,非著作权人使用原创奥特曼对其自行设计的新人物形象进行冠名,虽具体名称与原创奥特曼各不相同,却是对原创形象之命名的擅自使用,即构成侵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