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爵晓宝
按 10月6日一尊以李宇春和周笔畅为原型的超女纪念碑出现在北京通州宋庄文化节上(京华时报10月11日)。“五卅”反帝爱国运动中牺牲的共产党员顾正红的烈士陵园,题字和浮雕遭到开发商拆除(东方网 10月11日)
早晨起床便看到这两条新闻,虽算不上什么爆炸性新闻,却也使得我立即睡意尽消。一边在纪念,一边在破坏纪念,很有意味的对比。
关于超女,无可厚非,她有其存在的意义。但同样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良的影响。正如一位网友所说,超女使得我们的青少年举着她们的照片或者姓名歇斯底里地喊“春春、笔笔、靓颖、猫猫、狗狗……什么的”,这样的人物也能纪念么?宋庄文化艺术节承办方宋庄艺术促进会工作人员表示,艺术本身就是表现时代,艺术家作为社会的一个个体,有权通过作品来表达自己对社会的思考和看法。可是艺术家是否应该考虑他的作品一旦面向公众,他该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呢?
另一边,顾正红烈士殉难处的浮雕和题字已经变成一堆瓦砾。开发商“除旧建新”, 上海普陀区文化局表示,题字不属保护对象,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被拆除的不是一面普通的老墙,上面是具有革命纪念价值的题字和浮雕,政府和开发商是否考虑到了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呢?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应该注重精神上的修养,什么东西有价值,什么东西没有价值或者价值小于糟粕,这些应该分得清楚些。否则我们很有可能就在社会中迷失道路。纪念碑的纪念不是短期的,而是关系到后代的教育,在选择的时候该要慎重些!
臧克家诗曰:“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伤……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腐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来源:天府论坛·天府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