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光木
一尊以李宇春和周笔畅为原型的纪念碑10月6日出现在通州宋庄文化艺术节上,有游客将纪念碑的照片传到了网上,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异议。活动工作人员表示,艺术家有权通过作品来表达自己对社会的思考和看法。(10月11日《京华时报》)
有关超女纪念碑的争议其实是注定了的,恰如公众对超女本身的争议,它只是玉米与非玉米,粉丝与非粉丝之间开辟的另一战场而已。这种争议既不会因为有人反对就偃旗息鼓,也不会因为有人支持就一步登天。这就是艺术,艺术是不以公众的好恶而转移的。
超女纪念碑也是如此。它所纪念的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人,比如超女代表人物李宇春和周笔畅,而是超女现象本身。超女作为一种文化娱乐现象,创造出了一个万众瞩目的时代神话,成就了我们生活着的这个时代的最大的关键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站在历史的角度来考量,这本身就是一个文化奇迹。且不论这种文化奇迹正确与否,历史将作何评判,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超女现象本身就已经是登峰造极,容不得我们的否认。既然如此,给这种必定在我国文化发展史上留下浓重一笔的文化现象立座纪念碑有何不可呢?
退一步讲,不少人之所以对超女纪念碑持异议,其实是将超女纪念碑与给超女树碑立传混作了一谈。事实并非如此,前者是一种艺术表现手法,是艺术家的艺术创作,表达是的艺术家本人对于超女现象的看法与认识,它从本质上来讲是一件艺术作品。而与给超女树碑立传则是历史政治范畴,是历史学家的职责所在,绝非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所能为之,所以,把超女纪念碑与给超女树碑立传划上等号其实是犯了常识性的错误。
由此看来,有关超女纪念碑的争议自然是大可不必,是两个庞大的群体对同一概念由于出发点不一,认知不同所引发的口水战而已,因而注定是徒劳无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