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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涉嫌抄袭成被告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0:00 半岛都市报

  10月12日上午,自由撰稿人黄守愚从长沙给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寄了一份起诉状,被告是正如日中天的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黄守愚起诉易中天的理由是认为易中天正在热销的《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很多资料都是抄袭剽窃闻一多、郭沫若、赵国华等人的学术研究成果。他请求法院判决易中天就剽窃事件在媒体上公开向国民道歉,上海文艺出版社紧急召回《中国的男人和女人》,并及时销毁。黄守愚认为,《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中,很多观点和文字、图片来自闻一多先生的《说鱼》(见《闻一多全集》,三联书店1982年版)、
赵国华先生的《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等书,易中天把它当作“作者自己的眼光作了回顾和检讨”,似乎免不了有“剽窃”的嫌疑。 一时之间,黄守愚自己也被推向了风口浪尖。很多网友支持他的观点,也有很多人质疑他的用心。有网友尖刻地说:“打倒名人是出名的捷径。”据黄守愚介绍,知道易中天要到长沙后,就选在10月22日起诉,希望现场能有人当面问问易中天这个问题。 此前,黄守愚在红网等网站公开发表《易中天先生涉嫌剽窃》、《易中天,你为什么不忏悔?》等帖子,在网上引起了巨大反响。 一段时间后,易中天终于做了回复。“书,有不同的性质,也有不同的写法。如果是‘研究型学术著作’,目的在于发表研究成果,那么,在引述前人观点时必须加以说明。如果是‘普及型’的,主要目的是传播知识,则惯例不注,或可注可不注。《中国的男人和女人》因为是‘普及型’,就没有注。” 不过这种说法在网上再次引起争议,一些人赞同他的观点,而一些人则认为他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上海一位研究知识产权较深的律师林华说:我国的《著作权法》里从来都没有“研究型”和“普及型”之分。一位资深出版界人士认为,在学术书中引用别人的观点必须加注释,这是学术规范。如果不加注释,就是抄袭。 黄守愚也认为易中天没有检讨自己的诚意,于是他决定起诉易中天。据《潇湘晨报》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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