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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晴与新浪达成谅解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7:50 深圳晚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获悉,许晴已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新浪关于转载《许晴被包养传闻调查》的全部诉请,新浪已经于昨日收到法院同意许晴撤诉的裁定。

      据了解,新浪网娱乐频道于今年8月31日,转载了《南都周刊·娱乐报道》总第051期《许晴包养传闻调查》报道,许晴法律顾问宋玮就上述有关转
载报道一事,与新浪网律师之间进行了沟通。经过双方沟通,许晴已经谅解作为网络媒体的新浪网。而新浪网也就转载上述报道给许晴造成的困扰表示遗憾,对此双方达成谅解,新浪网已经删除了原转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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