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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涵官网涉嫌违法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02 扬子晚报

  记者昨接到网友爆料,称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汪涵近日新开通的个人官方网站未按要求备案。此举已涉嫌违反《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其后果轻则处一万元罚款,重则关闭网站。记者随后按该网友提供的地址,访问了汪涵的官方网站,发现其域名注册商为中国万网。在其页面上,记者没有发现任何备案代码。

  按照汪涵在博客中的说法,本月30日下午正式举行新的官方网站开通新闻发布会。
记者致电北京市信产部。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5条第2款: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据悉,从备案申请到审核成功大概需要20天左右。谈到汪涵的官网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该算是违法的。”

  崔菁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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