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妖娆罪》(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海男的本意是写一部“迷失于肉体的简史”。由于作者试图在女性肉体的沉沦与迷恋中探求灵魂的拯救与逍遥,肉体既成了一个倾诉对象,又成了一个倾诉者。
从小说主人公乌珍被卖入妓院的那一刻起,逃离成了她唯一的存在理由。要实现这一目标,她能够利用的只有自己的肉体。而当她能够轻松地运用肉体实现逃离的时候,灵魂
早已远离她而去,逃离因此变形为无止境的报复。海男说她是想写出“肉体的虚假和灵魂遭唾弃之后的孤独和哀伤”,其实,肉体并不是虚假的,对于一个身处迷境的人来说,它恰恰是唯一真实、唯一可以依赖的东西。虚假的,只是人不可靠的灵魂。
海男对于文字的执着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这从小说无处不在的诗意和精雕细刻的修辞就可以看出,小说因此充满了阅读张力和快感。然而,“过犹不及”的老话还是很不幸地在《妖娆罪》里应验了,对文字的痴迷再往前走一步,就是因辞害意。由于在语言的修辞中纠缠过多,语言在很多时候成了一种炫耀,前半部分大量的铺垫和渲染使小说的节奏大打折扣,而后半部分则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只能草草收场。
小说自始至终,都是海男自己在滔滔不绝地讲述,而没有考虑自己绚烂的语言是否适合小说中的人物。试想,有哪个土匪会像海男笔下的土匪那样,与一个驿妓大谈命运和情感呢?又有哪个老鸨会像海男笔下的姚妈那样,说出“就像一只鸟儿一样从刀锋中无声无息地坠落在地上,很快就会化成尘埃”这样的话?没有自己语言风格的人物形象是平面的、苍白的,海男显然忽视了这一点。当然,也可能是她有意漠视了这一点,她太相信自己作为故事讲述者的力量了。
记者:徐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