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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称其假唱“女子十二乐坊”向老师索赔50万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0:14 云南日报

  两年前,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章红艳对媒体宣称“女子十二乐坊”有假演行为,前天,“乐坊”的经纪人王晓京将章红艳连同发表该文的浙江某报告上法院,并请求法院判决章红艳等被告,赔偿自己的损失50余万元。

  开庭伊始,王晓京的代理律师就说,2004年8月中旬,章红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不当言辞,以及某报的不当报道,不仅给“女子十二乐坊”的社会声誉造成巨大伤害,也给自
己的当事人王晓京及北京星碟公司造成了极恶劣影响。“你们的索赔毫无法律根据和事实根据!”章红艳的代理律师当庭指出,“女子十二乐坊”的组成人员与章红艳是师生关系,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章红艳老师不能容忍自己的学生有假唱行为。当记者就“女子十二乐坊是否有假唱一事”追问章老师时,章直言,“她们的假唱行为是令人痛恨的行为”。而其律师说,章红艳的这些言论如果对他人客观上造成损害,那么,被损害的应该是“女子十二乐坊”的名誉,奇怪的是,事情发生已有两年,“女子十二乐坊”的组成人员,至今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话,取而代之的为何是经纪公司?“也许在她们良心发现后,无颜面对老师。”

  被起诉的章红艳不但拒绝赔偿,还当庭举证、播放光盘,其中,有中央音乐学院教授谭中健(音)的访谈,有《自由》、《奇迹》两场演出的现场录音等,章红艳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指出,通过对《自由》和《奇迹》的声谱鉴定,这两场不同场地、不同时间的演出,在音谱上只有1毫秒之差。“这足以证明,所谓的现场演出,其实是演员依据后台伴奏对手形的‘形体艺术’。”对被告的举证和说法,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证据来源不清,不具备足够证明力。

  据华夏时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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