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4岁的原南昌电视台女主持人高璐,声称前男友陈某欠自己17万元不还,就和丈夫叫上另外3个“朋友”,将陈某拘禁,让其写下17万和3万的两张欠条(本报上周曾作报道)。昨天,高璐等5人因被指控非法拘禁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承认打了被害人3个耳光
昨日上午9点半,庭审开始,面对多架摄像机,高璐仍抬着头,迈着大步走进法庭,高璐的丈夫闫舒洋及其他被告跟在后面。“法官好。”高璐说,“我当时没有预谋非法拘禁陈某,是他欠我17万元,我只想要回来。我们原来是男女朋友。”高璐表示,这种关系从去年9月到今年1月底,其间,陈某4次以各种名目,共向她借了17万元,“因为在交朋友,所以没让他打欠条。”
高璐表示,为了要钱,她叫上了同学于强,于强又叫了两个人,他们在2006年4月21日,将陈某带至宣武区广安门外车站西街9号的“聚京缘”酒店,并强迫陈某分别写下欠17万元及欠3万元的欠条两张。“我打了他三个嘴巴。”高璐说,17万的欠条是自己让写的,另外一张是丈夫让写的。
电视台已将女主持除名
最后陈述阶段,高璐拿准备好的讲稿,先向父母及审判人员等问好,才声情并茂地读道:“我和父母已经分别165天了,进了看守所我才知道自己是犯罪……通过这件事,我学会了勇敢、原谅和珍惜。在看守所里每当我看见做过两次手术的母亲给我送来的衣服,都会黯然泪下……”她在法庭哭了起来。
“我能够坦然面对媒体,因为我始终相信希拉里女士的话:人生真正的辉煌在于坠落后的升起,我相信我的明天会更好。”法官要求她做与本案有关的简明陈述,她才不得不结束了慷慨陈词。 “我同意《飘》中郝思佳的那句话:Tomorow is another day!我相信我的明天会更好!”高璐仍然非常自信地说完后,被法警带走。
南昌电视台11月13日向法院出具了一份证明,称高璐去年年底被该台“试用”,并担任《今夜侃侃侃》主持人,但没有正式聘用,属于“临时人员”,试用期间,因为她不遵守台里有关制度,经常擅自离岗,今年3月份被除名。
《竞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