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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张钰出示性爱录像带 涉及众多影视人士 性·谎言·录像带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5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据北京《新京报》报道在2003年年底,曾向多家媒体爆料,指导演黄健中以上戏为诱饵,要求自己与其上床的演员张钰,前日在海淀区某火锅城举行了记者会,还拿出了4份“保证书”、20多盘录像带和录音带,以证实其所说影视圈“黑幕”的真实性。除了导演黄健中,张钰此次目标所指,涉及众多影视界人士。

  性

  角色都是以身体换来的

  2003年12月,女演员张钰向多家媒体爆料,声称她手头拥有两盒录音带及其他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导演黄健中曾于2002年6月1日,在黄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朋友小霞”发生过性关系。她则用一部微型录音机录下了事情的经过。

  前日在记者会上,张钰说,她出演过的所有角色,都是以身体交易的方式换来的,当时黄健中几次暗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但因为他当时手里没有戏,所以她并不想与黄健中发生关系,可又不想放掉这个导演,于是便给他找来坐台小姐小霞,“但我还是付出了,起码付出了金钱,却没有得到我该得的。”张钰这样解释她最初爆料的原因。

  谎言?

  火锅城里怎么下迷药

  2003年12月张钰的爆料在娱乐圈内掀起轩然大波后,黄健中回应道,那天确实和张钰吃过饭,但喝了两瓶啤酒后就神志迷糊,完全不记得之后发生了什么。随后,《中国广播影视报》刊登黄健中、张纪中、于敏三人评论张钰的文章。三人在文中称张钰为了上戏,曾找某导演的妻子大闹,自称被该导演强奸。文中还称张钰“借钱不还”、“拐走于敏手机”。

  文章发表后,张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三名导演和《中国广播影视报》起诉至法院。今年5月,海淀法院一审认为,三名导演的言论,“是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评价”,并不构成侵权。张钰不服提起上诉,9月,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而前日,张钰指着记者会的现场——某火锅城,说这里就是当日自己、小霞和黄健中吃饭的地方,“黄健中说我给他下了迷药,他吃完饭后迷迷糊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家都能看到这个大厅的情况,我怎么能够动手下迷药?他迷迷糊糊我怎么把他从楼下弄上去?这分明就是诽谤我。”张钰坚称黄健中事后向媒体撒谎诽谤自己。

  录像带!

  都是因为受骗太多?

  前日,张钰还出示了20多盘录像带和录音带,在这些录像带和录音带的封面上,一一标注着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有的人物后面,还用括号写着该人所属单位、职务等信息。

  张钰给记者播放了其中一盘录像带,画面中,张钰本人与一名中年男子发生了性关系,该男子有些秃顶,张钰称其为某影视公司老板。

  张钰说,这些录像带和录音带究竟牵涉多少人她没有精确统计,而这些录像带和录音带中的“女主角”并非只有她本人,还有她帮忙找的其他女孩,比如小霞。张钰说,她出于“本能”录下这些证据,也曾被对方发现,“有时情况挺危险的。”

  至于为何拍摄这些录像带,张钰说,自己并不希望只是娱乐新闻中的笑料,也不希望借此炒作,只是希望以此揭露影视圈“黑幕”,她曾经吃过很多亏,在“白白付出”后对方不认账,并且反问她“有证据吗?”她才想起来要保存证据,以备日后有用,“我遇到的骗子太多了,这是一种本能。”

  还有保证书!

  其实保证不了什么

  除了录像带录音带外,张钰又拿出4份“保证书”,其中两份“保证书”的行文几乎相同:“我,某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剧组宾馆,对张钰强暴未遂,为了使张钰不告发我,特保证如下:保证以后再不侵犯她,保证对张钰的演艺事业负责到底。”落款时间分别为2000年12月22日和2001年7月23日,落款人为两名中年男演员,分别在电视剧《还珠格格》和《康熙微服私访记》中出演过角色。

  当记者问张钰为什么两份“保证书”行文如此相似,张钰否认是对方按照自己要求所写,并称“他们都是一个心理,怕我告发。”张钰出示的另两份“保证书”内容也基本一致,只是其中一份“保证书”写的不是“强暴未遂”,而是“强奸了她”。张钰说,这几个人中,只有这名副导演曾经“履行承诺”,给过她一个角色。

  张钰:我以后还要写自传!

  本报讯(记者彭晓华)本报记者在北京联系到张钰,当记者问到她现在在做什么的时候,她说自己是在写一本自传——《在影视圈的日子里》,张钰说这本书“非常详细,而且每一个故事,每拍一段这样的带子,这些人的丑陋的事情后面,都有他们的插图的,不是那个插图,就是每一个事件都有他们的插图,都有他们的图片”。

  本报记者暂时未能联系到黄健中导演以及她出示的“保证书”中提到的两名男演员。

  图:

  2003年,张钰的爆料曾引起娱乐圈内轩然大波。张钰向记者展示录像带。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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