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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要对法制节目“消毒”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6:1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目前,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开办的电视法制频道共有9套,全国广播电视法制栏目超过200个,存在着报道刑事案件数量过多,法制教育引导不力,违反规定拍摄制作等问题。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召开会议指出,有的法制节目为争夺收视率,过细展现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为规范广播电视法制报道,广电总局规定了
11种禁止或限制类行为,要严格控制绑架、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的报道;不得渲染凶杀、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和场景等。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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