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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要“消毒”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7:25 大众网-生活日报

  本报讯电视节目中讲述的法制案件俨然是一个个新鲜传奇的故事,但是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隐患,有的普法节目已经成为了犯罪人员的“学习课堂”。前日,国家广电总局召开会议,称近日将专门制定有关文件,对广播电视中的法制报道和节目提出规范要求。

  普法节目“泄密”

  前日国家广电总局召开会议指出,有的法制节目为争夺收视率,过细展现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全面再现犯罪过程,详细披露司法机关的侦破思路、侦破方向和侦破手段,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没有达到普及法律的目的。

  规范法制报道

  为规范广播电视法制报道,广电总局规定了11种禁止或限制类行为,要严格控制绑架、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的报道;不得过细披露政法机关的办案细节、侦破手段等;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做过细描写与分析;不得渲染凶杀、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和场景等。

  (张晓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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