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
每一个有趣的人都有一段有趣的过去。
但何为有趣呢?是不是必须有一些不堪回首、不忍重复的重型回忆?你知道,二十岁的时候我们会向往波澜起伏、奢望惊心动魄的人生,有的人过了三十岁便转而向往平静,
波澜不惊、养尊处优被认可为一种成功的都市生活理想。可珍妮特用亲身经历告诉我们一种奇特的逆反:她的父母逆反现代生活,而她和兄弟姐妹却因此而不得不逆反父母,投奔安逸。
三岁女孩的粉红裙子着火了,妈妈在隔壁画油画……回忆的第一幕就是如此生动地兼具杂乱的魅力。这对父母带着三个儿女,比波希米亚人更知识分子地流浪在美国西部的沙漠里,居无定所,以仙人掌为食,在星空下讨论宇宙的问题。父亲是空想主义者,梦想造就“玻璃城堡”以及一个完美的家。他和艺术家母亲一样特立独行。于是,这对爱侣一手创造了这个流浪之家,但外表的邋遢脏乱掩饰不了这个家庭的浪漫。
可想而知,“小女儿着火”这样的事情虽离奇、但在这个家里又很正常———这样的流动家庭载着漫溢的个性和梦想,必然会对儿女的成长带来不可思议的经历。但是,读过100页之后,我开始不可遏制地自我矛盾,为这几个孩子叫苦不迭,也企图在羡慕和钦佩这双父母的人生观的同时,体谅他们为人父母的失败。
伤害在所难免。三个孩子天天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衣不蔽体、从来没有过玩具,唯一收到的礼物是父亲指着夜空免费赠与的星星。“家”应该什么样,其实并无定论。但对于跟着父母在美国流浪的三个孩子来说,家就意味着没有电、破屋破车、没有食物、必须对受冻受伤这类事习以为常。母亲不愿意工作,整天沉溺于自己的绘画和写作;父亲空费一肚子博学多才,成了一个酒鬼,甚至来骗取孩子们的积蓄。于是,大部分的少年时期是在祖母家度过的———甚至还不如在沙漠流浪。当我读到珍妮特不得不自己做一个箍牙套时,实在觉得讽刺———非自然的现代生活是父母远离的,而子女却依然会需要近视眼镜、牙套和巧克力。当然也不免伤心,孩子的奢望并非“奢望”,只是当下生活中看似不可或缺的元素。在这个家庭里,何为“必需”、何为“不必需”,竟然造成了父母和孩子的双双抵触。
那位父亲,是我在书中感到悲痛的原因之一。聪明、博学、酗酒,一事无成,在情感方面既有温柔浪漫、又受困于儿童时期的阴影,无论怎么看,你都会觉得这位父亲是可惜了。当孩子们尚且天真的时候,父亲可以轻易证明世界如他所说,但儿女长大之后,父亲却变得无力无依,甚至要利用最爱的女儿去行骗。直到他去世之前,你依然感受得到他对女儿强烈的爱,仿佛是爱另一个纯洁的自己。在我看来,不得不对父亲失去信念的女儿,只不过是假的坚强,更长久的失落、遗憾将伴随她的一生。
三个孩子迫不及待地在成年后离开了父母,在纽约搏来崭新的生活———属于自己的生活。主人公珍妮特成了一个出色的记者,依靠奖学金在大学里读文科。而那对父母,跟到了纽约,决定继续流浪,睡在纽约的街头,翻找纽约的垃圾桶。多年以后,女儿带着无比复杂的心情写下这本小说时,父亲已经病故,母亲依然不愿意离开垃圾桶和贫民区。也许只有长大后她才明白:那些无与伦比的回忆、连同“伤害”都是独一无二的财富;否则她也不会诉诸文字。
事实上,这位母亲是坐拥百万美元土地的大富翁,但就是有这种人,她对钱财不闻不问,既无需要或奢望,也无能力和脑力。她只信赖“到处流浪是一种探险”。这当然是种自私,自私到了她始终认为女儿是自己人生哲学的受益者,而非受害者。最终,儿女需要挣扎一番,才能从这种冒险奔向普普通通的正常生活,而在母亲看来,女儿们是可悲的背叛者,是现代生活俘虏的又一拨。
这故事的伤感之处在于:你突然发现,所谓“平凡”其实是另一种探险。而不管你是向往海阔天空不羁不绊,还是走向正常平凡,你都不得不学着自私,以便强悍地抛弃掉一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