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强吻官恩娜 一“粉丝”被判入狱两月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5:21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熏香港女歌星官恩娜10月上旬在香港屯门黄金海岸商场被疯狂歌迷强吻,后诉诸法律。此案近日进行宣判,据悉,任职图书馆助理的被告因强吻恶行而被判入狱两个月。

  据报道,法官对被告猥琐、粗鄙的行径痛斥不断,认为他在众目睽睽下犯了“最明目张胆”的非礼罪。法官仔细分析,被告当日早有周详计划,且被告更向警方承认早就有意
向官恩娜示爱,在行动时更戴上鸭舌帽和太阳镜,目的就是要逃避记者拍摄,避免“庐山真面目”曝光。法官认为官恩娜是一名歌手,由于工作必须亲近人群,此次判刑也是发出一个信息:艺人也需要被尊重,不可以侵袭艺人的肢体、口部等敏感部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