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恨相依吴淡如专栏
书翰被相恋七年女友宣告无药可救,他说:“我去找她,她看我的眼光如仇人,说我是烂人,永远不会原谅我。我们在一起七年吔,我‘只’是……打她一巴掌而已。”
这一巴掌的发生,源自一个小误会:同居女友玲玲在公司加班加到很晚,同组的男同
事好心用车送她回家,两人在骑楼下聊了一会儿,正好被书翰撞见了。那天他和女友发生口角,当着她男同事的面,给了玲玲一巴掌。事后,他又送礼物又赔罪,女友还是不谅解。
他后续的危机处理也做得很糟。百般求情女友还不心软,他竟然说:“我爸一喝酒就打人,我妈被我爸打了二十年,也都没跑。”
女人的容忍度古今有别,如果离婚的压力比被扁的压力更大,从前的女人可能变成打不走的女人;但现代女性可不同了,智商正常者谁相信打是情,骂是爱,一巴掌可能粉碎多年情义。
他的例子让我想起某地方新闻:一位女子到某个PUB要杯水喝,店员不给而且态度恶劣,两人吵起架来,店员在众人面前出手打了人家一个耳光,结果该女怒不可遏,放火烧了那家店。警方从录像带查出案情,发现一切都只是一巴掌惹的祸。
我曾在台北大街上看过好几回情侣吵架打巴掌事件。其实这是很伤人自尊的事情。脸就是面子,一巴掌打在脸上必伤面子,若有他人目睹破坏力更强,叫他怎么做人呢?除非他根本没自尊。偏偏在有人在场时,为了逞一时意气,最容易出手打人巴掌。
偶像剧和连续剧里,还很流行打一巴掌后误会冰释的情节,记住那只是戏!冲突时,万一你真的忍不住,两害相权取其轻:与其打他一巴掌,还不如自己掌嘴!打自己不太痛,还可能被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