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布雷克(《Newsweek》记者)/文魏保珠/编译
在纽约曼哈顿一个潮湿寒冷的星期六下午,纽约大学毕业生弗雷德·本纳森和朋友穿着晃眼的黄色套装,在第五大道新开张的苹果商店前面发传单,向来往的路人解释为什么苹果的网上音乐店iTunes“烂透了”。
他们想打击的目标很明确———DRM(数字版权管理系统,DigitalRightsManagement的缩写),这是一种利用技术手段对数字作品(如音乐、视频等)实施保护的技术,它限制网络下载,保护版权所有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但是这种技术也妨碍了普通歌迷下载他们喜欢的东西。因为不同的公司会使用不同的版权管理系统,所以,在苹果公司的iTunes网站下载的歌曲无法在微软公司为了对抗i鄄Pod而力推的新品Zune上播放,甚至也不能通过邮件发送给朋友。
既然主流的网络音乐都认准了iTunes,“苹果就成为歌迷的极大束缚”,23岁的本纳森这样说,他在大学主修信息交互系统,“有些我喜欢的艺人只在iTunes商店上发布他们的作品。”
除了来自草根阶层的抗议外,大规模的抵制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运动正在蓬勃兴起。一个反DRM的组织叫做“被设计反抗”,由自由软件基金组织组织,目前已有超过1.5万个注册成员。此外,电子前沿基金也认为数字版权管理系统限制了“通过合法购买方式使用音乐资源的能力”。而stopdrmnow.org以及digitalfreedom.org之类的网站已经发起“保护个人”的权利使用新的电子技术,用联合抵制来抗议与数字版权管理有关的产品内容。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iTunes,它的竞争者越来越势单力薄,DRM在音像市场也逐步扩大自己的地盘。根据尼尔森调查公司提供的数据,目前可以下载的歌曲有71%以上都是在一年之内发布的。苹果的报告上说他们通过iTunes售出了15亿首歌,同时,街头有7000万的iPod用户。大概每只iPod会从iTunes下载20首歌。由此看来,人们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CD或者其他合法的途径欣赏音乐。
这也证明了专家的观点:实际上,DRM打击的盗版作用非常有限:那些从iTunes上下载了免费歌曲的粉丝们还是会去音像店买自己喜欢的音乐。
内容提供商们依然坚持说,DRM对于保护艺人、厂牌和工作室的版权至关重要,美国音像产业协会(RecordingIndustryAssociationofAmerica)称这项技术“保护了我们的工作,也给粉丝他们期待的体验。”
DRM真的给了粉丝们想要的体验吗?实际上,花钱下载了歌曲的粉丝们都希望他们既可以在索尼的车载音响里听歌,也希望在家里的松下播放器里重温经典,他们不能忍受一首喜爱的歌曲离开苹果的iPod就完全听不了。斯坦福法学院的“网络与社会”中心的专家劳伦斯·莱辛指出,DRM技术从来没有打算把音乐带到家用电器上,“DRM是21世纪的内容提供商们用以扫除20世纪流传下来的商业模式的武器。”
(倩茹/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