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1月30日专电(记者赖少芬)经过6年的探索后,广东省的签约作家制将迎来新的变革。广东文学院院长伊始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东的重点文学创作扶持资金和签约作家操作方式将发生大的改变。以前重在后期奖励,获奖了再奖励,今后将从一签约就开始扶持,并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持续不断地提供资源。
广东文学院从2000年4月开始尝试作家合同签约聘任制。2003年10月,第二届签约作
家选拔实现了从“养人”向“养选题”的转变:所有进入文学院的专业作家都必须经过选题申报、筛选、签约才能获得聘任,最后,38名票数过半的作者被确定为第二届签约作家。此外,还取消了每月给作家的创作津贴,把资助投入的重点放在作品出炉后期的出版、推广等环节,并设立总奖金为80万元的重点文学创作扶持资金对8名签约作家进行奖励。
伊始说,以前由于前期没有投入,容易让作家觉得签约只是一纸协议,对创作没有实际帮助。2007年广东将选拔第三届签约作家,重点文学创作扶持资金和签约作家操作方式也将随之发生改变:一是加大创作前期的扶持力度,投入“创作启动费”,重点文学选题一签约,就给作家1万元“定金”;二是每年组织作家外出采风时,凡是重点选题作家,组团采风将在重点文学创作扶持资金中报销费用。此外,在文学交流、创作研讨等活动中也将优先考虑重点选题作家。
伊始认为,作家不是任何时候都处于创作状态的,签约作家制其实就是选拔了一批处于最佳创作状态的作家,有实力的、选题通过评审的才签,没有创作状态的就只能坐“冷板凳”,等待下一届的签约机会。
事实证明,签约作家制大大调动了作家们的积极性。广东首届签约作家于2003年4月签约期满,3年来共出版长篇小说24部、长诗4部、各种文集20部以及电视剧、广播剧、中短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一批。在第二届签约作家中,大部分作家都提前完成了签约任务。(完)